看到路邊有野狗屍體,我頂多念個阿彌陀佛,祝牠好走,但我不會停下腳步,把牠埋起來,
我更不可能無私地喜歡每一條狗,尤其是全身癩痢、皮膚病、長得很醜的狗!
因為小時候騎腳踏車曾被野狗追咬,所以現在如果有野狗對我齜牙裂嘴,
甚至作勢要衝過來咬我,我一定會抄起手邊的東西狠狠給牠教訓,讓牠知道人類不好惹!
某些動保人士自以為很愛狗,然後就把自己的觀念強灌在別人身上,跟他們理念不同的就是不愛狗!
(例如:把購買狗的行為妖魔化,愛狗就非得認養不可!)
我只想說如果你們真的這麼愛狗,麻煩把「全台灣所有浪狗、收容所的狗都認養回去」,
因為你們最愛狗了呀,應該無私地收養所有的狗,也包括那些被惡主人棄養的,
別跟我說你沒有能力,那是你自己的問題,自己沒能力就要檢討自己,
不要成天只會責怪別人!那些棄養狗的人渣敗類該死,
但是你口口聲聲說愛狗,餵養浪狗卻又不把狗帶回家,射後不理你更該死!
這樣看起來我好像很討厭狗?不,我愛狗,狗是我最忠心的朋友,
前提是...被我喜歡的狗,我就會盡全力給牠最好的照顧!
看來要被衛道人士砲了
,不過至少我愛狗的方式不會給別人造成困擾,餵養流浪狗卻又不把牠們帶回家,這就跟搞大女人肚子不願承認的男人一樣,
不負責任!!
P.S.根本沒有流浪動物這種東西,所有動物本來就是自由自在生存在地球上了,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這才是自然界的真理!
如果真的要找個人來責怪,那就去責怪遠古時期那個第一個豢養動物的人類吧!
因為他才是現在我們所討論的話題的罪惡根源!





殺人都不用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