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是否應該先有效的嚇阻人們丟棄動物的行為呢?
況且,流浪動物的安置空間還是一個問題,就算是用安樂死,難保不會還有人出來說流浪動物有生存的權利。
你說的TNR(捕捉、結紮、釋放)
因為人們的丟棄動物所以導致流浪動物越來越多,不捕捉難道要等到某些動物開始攻擊人類的時候才開始亡羊補牢嗎?還是要等到流浪動物開始導致環境髒亂呢?
解決辦法應該是嚇阻丟棄動物的動作吧!
結紮也不是辦法吧?我曾經聽過人家說,人都不一定會去結紮了,為什麼要讓動物結紮呢?
釋放,應該是要認養吧?如果都沒有人出來認養動物,那麼照顧動物的錢是否就要由政府支出?那會不會造成有心人士惡意遺棄,畢竟他們養不起政府也可以養。
所謂的TNR並不能解決現在流浪動物的問題!只能達到你所說的愛護動物或是珍惜生命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