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l1124 wrote:新聞不是一開始就說了嗎,有上級說不想再看到小白,警察穿上制服,或在警局執勤,就是代表國家的公權力,軍人在營區不是觀光客,一舉一動都是代表軍方的行為, 上級不想看到小白跟士兵個人虐待動物行為有何直接關聯???士兵在營區虐待動物就等於執行虐待動物公務???你真的除了瞎扯什麼都不會士兵的一舉一動不是代表軍方的行為士兵執行軍方的命令才是代表軍方的行為你再繼續瞎扯啊
GaryM wrote:總之就是你們只認為你...(恕刪) 這並不是我認為的,會被視為是經濟動物是採用民主方式的決定,這個決定通常是反應當代的民情習慣,經過法哲學的思辯,才會被決定成為法律規範,事實上國內對於經濟動物的規範,並不會少於寵物或野生動物,除了動保法及相關子法例如人道屠宰規範,以至於畜牧法及其子法,甚至早期的社維法,都有相關的規定,或者民間道德上的不成文家規,也都有相當的共識,
所以哩 軍方都已經要辦了 你還想幹嘛這年頭軍人都不軍人了 照你所說 國防部長出來還不夠 因為是國軍要三軍統帥出來跟你們動保團體鞠躬認錯才對吧還要叫軍方列管造冊 這些動保團體如果沒把這些狗都接回去養 知道要讓多少原本無辜活到好好的狗嗎踏入不歸路嗎這擺明就是得理不饒人算了 對神邏輯的人來說 只有自己的邏輯才是對的老闆 雞排珍奶來一套 胡椒多不加辣
lakers3208 wrote:這年頭軍人都不軍人了 照你所說 國防部長出來還不夠 因為是國軍..(恕刪) 有哪一個國家的國防部長會為一隻狗這樣鞠躬道歉…就只有台灣了下屬犯錯該懲處的就法辦,一個動保就無限上綱到部長都要低頭道歉,在國際上這國家軍隊還有啥尊嚴一個軍隊被一隻狗+民粹+政客+媒體給搞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