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臘腸狗遭人餵食有毒雞皮毒死

loser1028 wrote:
社區民眾是因為某些強勢住戶的霸凌才不得不配合還是大家都心甘情願的配合?...(恕刪)


關於loser的這句話
讓我有些想法提出來討論

先提所謂「大家都心甘情願的配合」這部份
一個社區裡面
如果沒辦法爭取到多數贊同
表示你是少數
同時候
這也代表或許你自身的想法有所偏差了
一個有智慧的人類應該是自己反省
為什麼得不到多數認同
而讓自己淪為少數的窘境
這和選舉一樣
是民主
也是證明
而不該把錯怪到另外一個族群 - 例如狗
好比酗酒失業的爸爸
老婆也跑了
卻把錯誤怪到小孩身上一樣無恥

再來
前面這段:「某些強勢住戶的霸凌才不得不配合」
這點老實說很可悲
如果對方是流氓
謾罵或傷害你
請記得中華民國台灣是有法律的地方
也有一種職業叫做警察
如果念過書都會知道這些
麻煩請用法律的角度來解決
我們不是周口店人
不要老想用棒子來解決事情

如果對方不是流氓
反而是有辦法取得多數贊同
這樣你說他強勢也就太可笑了
那叫做多數
如果是政治就叫做執政黨
那麼你該做的就是想辦法勸化大家
取得多數
而不是龜在家中上網謾罵
甚至利用上班時間也罵
把自己弄的那麼憤慨
對自身或家人都沒好處

總之
其實說穿了
這是人與人之間的紛爭
和狗根本沒有一點關連
如果對方養的是老虎、獅子或猴子也一樣
牠們沒有我們人類擁有的智慧
只是一心活下去和過日子
所以人如果有問題
該憑藉智慧來解決
而且對象應該是人
用理性一點的態度
只是上網謾罵鬧版
到死都不會得到你要的結果

對於動物和loser的高水準說法
我還是這一句話送給他

甘地說:「一個民族的偉大之處和道德的進步,可以用他們如何對待動物來加以衡量。」
(The moral progress of a nation and its greatnes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 way it treats its animals. ──Mahatma Gandhi)
loser1028 wrote:
因為我的水準比你高,...(恕刪)


因為我的水準比你高,所以我可以看到你看不到不想看到也不願意承認的事。



還真高...

整天只會叫囂別人沒有愛心,有沒有想過你們所謂的愛心造成多少人的困擾?

每一種特定的族群大部份都會處於適合自己發展的環境裡, 這就是為什麼動物版有這麼多愛狗人士在這出没....我想你應該試著去找到適合自己的族群....

社區民眾是因為某些強勢住戶的霸凌才不得不配合還是大家都心甘情願的配合?)

這個年頭還有這種事發生嗎? 真的有!應會有解決的方法!不要看到人家壯一點, 皮膚有圖形的, 興趣吃紅口水果的就私下送給人家一個稱號! 我家社區的理事長是一個有以上特徵但卻熱心到一個不行的人! 很幸運有這樣的社區鄰居, 但前提也是我們/他們/大家不預設別人為"惡"!

別以為我沒住過集成社區,大部份在社區裡養狗的幾乎都無視於對狗恐懼者的困擾,自己愛狗愛到造成別人的麻煩,還喜歡以愛心戳著別人的鼻子罵人家沒有良知。)


怕狗就承認...東扯西扯的...怕人不知道嗎!
自己機乖不需要扯出意識型態,來找同伴!

良知不用在這種地方。)

事情的條理都分不清,不斷鬼扯蛋!
因為惹人討厭所以毒死?
我也挺討厭你所以就能毒死你囉!

在此, 我們只是單純的討論我們的想法! 這是動物寵物版, 興趣使鄉民們聚在一起! 去找個有益的興趣, 不要一昧的抱怨...這不健康!

我想你應很enjoy見到每個因你而起的回覆, 你也應該會很開心進而找到你的存在感, 然後一一回文加點來滿足你的鬥爭意念!

...口水文, 無意義文, 挑釁文散退~
RedHerring wrote:
甘地說:「一個民族的偉大之處和道德的進步,可以用他們如何對待動物來加以衡量。」
(The moral progress of a nation and its greatnes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 way it treats its animals. ──Mahatma Gandhi)



所謂「偉大之處和道德的進步」?


隔壁地主王員外養了個寵物小麗,在小麗成長到生育的年紀時,用殘忍的手段摘除她的子宮,使她一輩子都不能再生兒育女,終身只能成為王員外閒暇無事肆意愛撫的玩物,小麗也許不明白她已經完全失去了身為一個母親的資格,也只能終身以媚笑換取王員外的食物與庇護。

富孀張太太養的小男生小明,為了使小明不再整天想著去招惹街上走來走去的靓妹,於是張太太在小明還小的時候就把小明去勢使其終生不能再對異性發生興趣,只能為了張太太施捨的食物與住所整天搖尾乞憐。

地主王員外的村民,對於村子外的流民不堪其擾,又不願意擔起殺生的罪名,於是想著只要那些流民不再生兒育女,就不會增加數量的如意算盤。於是抓了那些流民回來男的閹女的摘除子宮,再放回去,讓他們的數量永遠不會增加...
































別緊張,我講的都是狗。
loser1028 wrote:
所謂「偉大之處和道德的進步」?


隔壁地主王員外養了個寵物小麗,在小麗成長到生育的年紀時,用殘忍的手段摘除她的子宮,使她一輩子都不能再生兒育女,終身只能成為王員外閒暇無事肆意愛撫的玩物,小麗也許不明白她已經完全失去了身為一個母親的資格,也只能終身以媚笑換取王員外的食物與庇護。

富孀張太太養的小男生小明,為了使小明不再整天想著去招惹街上走來走去的靓妹,於是張太太在小明還小的時候就把小明去勢使其終生不能再對異性發生興趣,只能為了張太太施捨的食物與住所整天搖尾乞憐。

地主王員外的村民,對於村子外的流民不堪其擾,又不願意擔起殺生的罪名,於是想著只要那些流民不再生兒育女,就不會增加數量的如意算盤。於是抓了那些流民回來男的閹女的摘除子宮,再放回去,讓他們的數量永遠不會增加...


既然你認為幫狗結紮就等同虐待而不代表國家道德進步

那高水準的你應該不反對滿街的流浪貓狗

也應該反對任意欺負虐待牠們!

因為這不符合你心中國家道德進步的表現,對吧!

這概念不錯!

趕快去催促立法吧!

一直在01寵物版閒晃來表達你的偉大理論....

理論還是理論....去做才是真的!

我很期待台灣人除了吃雞鴨魚肉...,

也能懂得怎麼跟動物和平相處....

但在台灣,

人跟人之間都相處不好了....

期待跟動物好好相處好像是妄想!

人類終究還是狂妄自大不知足的!

papa2266 wrote:

既然你認為幫狗結紮就等同虐待而不代表國家道德進步
那高水準的你應該不反對滿街的流浪貓狗
也應該反對任意欺負虐待牠們!
因為這不符合你心中國家道德進步的表現,對吧!

這概念不錯!
趕快去催促立法吧!


對,但是貓狗是肉食性動物,特別是狗是會傷害人的巨型肉食性動物,所以不應該任其在人類社群中漫無目的的遊蕩。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針對老虎的。

那,沒有飼養,就沒有流浪狗。流浪狗的原因來自於政府允許人民養殖寵物。

你可以想想,為什麼有流浪狗,卻沒有流浪雞鴉鵝。

不要總用叫我去推動立法這種無聊的大絕,推動立法之前要先散布「養寵物狗是造成流浪狗問題的罪魁禍首」這樣的訊息,這樣我們才能正本清源的逐步解決問題。

我不虐狗,但是我支持民眾為了自身的安全找捕狗隊清理住宅區的流浪狗。狗隻應該放其回歸自然的山林,而不是都市裡的水泥叢林。

讓我們為了「無狗城市」而努力,讓所有的被閹被當做玩物的犬隻全面自都市消失,回歸原野。
loser1028 wrote:
所謂「偉大之處和道德...(恕刪)


你提出這些例子很好笑
說真的
無論是家寵結紮
或者是對於野狗做CNR
都是因為像你這種人而產生的
不願意和動物和平共處
對動物有害怕以及厭惡感
甚至認為人類可以任意殺、傷害動物
在一切不得已之下
保護動物的人們只好做出這種妥協手段
以避免動物被類似你這種偏激份子用更殘忍的手段殺害凌虐

整個問題就出在你們身上
你們有比動物還強烈的地域性
在人類的地盤不允許動物生存
說真的
以甘地的論點來說
你們更像動物
因為動物只為吃而殺戮
只會防衛足夠的地盤
而你們這種人把地盤無限擴大
而且為了自己的喜好就想傷害或驅逐動物

這讓我想到你的良知問題
當你反對家寵結紮和流浪動物CNR的手法時
請先想想為了你
而破壞多少動物的生存權和地點
如果你要提出更好的方式
去保護你的地域性又能不傷害動物
那很好
但是為反對而反對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論點
又提不出一個方法時
只會讓人看穿你的良知其實是謊言
而且有損你所謂高水準的思考方式

loser1028 wrote:
特別是狗是會傷害人的巨型肉食性動物...(恕刪)


首先
狗不是「巨型肉食性」生物
你真的很怕狗對吧
如果狗是「巨型肉食性」動物
那我很想知道你怎麼解釋老虎或獅子

再來
你知道目前有多少種狗其實並非原生品種嗎?
也就是不是自然演化出來
而是人類培育出來工作或專門飼養用途的
回歸山林這種說法其實很可笑

第三
其實不是沒有流浪雞鴨
之前01有位網友家裡就來過自來鴨
只是你沒注意到罷了
不代表沒有


當你提出貓狗應該回歸山林
而不是留在都市叢林的時候
你該考量的是為了你而破壞了多少山林
破壞了多少自然生態環境
不講貓狗
台北樹蛙瀕臨絕種人類就該付很大的責任
更不用說陽明山野狗曾經被大量屠殺
只因為「觀光客」會害怕的因素
所謂回歸山林
只是你的空談

我給你一個建議
如果你真的是個你口中的RD
受過高等教育
當提出論點時
應該先去學習一點相關知識
不是憑腦袋空想就提出論點
這樣子只會顯現你是個偏激份子罷了
RedHerring wrote:
你提出這些例子很好笑...(恕刪)


可是它是事實。

結紮的問題並不是出在像我這種除了食物以外不養任何動物的身上,而是針對貓狗之類寵物必然遭遇的馬爾薩斯問題。對於飼主來說,放任家裡的寵物不去結紮的結果就是公的到了發情的季節就開始燥動,母的到了發情的季節就卯起來繁殖,最終超出飼主能接受的上限不得不棄養或者殺害。

RedHerring wrote:
都是因為像你這種人而產生的
不願意和動物和平共處
對動物有害怕以及厭惡感
甚至認為人類可以任意殺、傷害動物
在一切不得已之下


和平共處? 和平共處?

我也是只為了食物買必要的肉食而已,在講到和平共處之前,你先講講養寵物這個行為是對還是錯好了,不用這樣上綱上線的指責我。

流浪貓狗的問題於我是末節,說真的,我也不怕狗,我只覺得人類養狗來玩,像在台灣養黃金獵犬然後集體出遊在船上被船家熱死這件事,從頭到尾錯都在飼主,身為一個寵物的飼主,本身就是一件可恥的事而已。

而對於那些飼主動不動就要把他們擴大的問題丟給我們這些不養非野生動物的人,整個只是邏輯錯亂※兼無理取鬧。

RedHerring wrote:
我給你一個建議
如果你真的是個你口中的RD
受過高等教育
當提出論點時
應該先去學習一點相關知識
不是憑腦袋空想就提出論點
這樣子只會顯現你是個偏激份子罷了


要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根絕的方法就是全面禁養,寓禁於罰,一旦全面禁養兩三代之後貓狗的問題自然會消失。不然只靠「愛心團體」是不可能解決層出不窮的想養又沒能力的小笨蛋的棄養行為,這不是靠道德勸說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不然三十年前早就解決了。

退一步講,不願全面禁養,那就要對養寵物科高額的寵物稅,打個比方,像養小孩一樣一年七萬....養不起的就直接送動物園或沒收賣出國。抓到飼主飼養犬隻沒有登記罰雙倍。理由同全面禁養:當養殖成本提高,養殖的人就少,最終就不會有人棄貓棄狗因為棄無可棄。

真正的愛心是創造一個貓狗不會被棄的環境,而不是嘴裡講愛心眼裡漠視別人棄貓棄犬然後丟兩片麵包給被拋棄的可憐貓犬。

同樣的道理:你贊不贊成道觀寺院辦放生活動?
loser1028 wrote:
要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根絕的方法就是全面禁養,寓禁於罰,一旦全面禁養兩三代之後貓狗的問題自然會消失。不然只靠「愛心團體」是不可能解決層出不窮的想養又沒能力的小笨蛋的棄養行為,這不是靠道德勸說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不然三十年前早就解決了。
...(恕刪)


比較想知道全面禁養之後,貓狗流浪問題解決了,貓狗還會在這世界上嗎 ?
該不會以後看貓看狗還要到動物園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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