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請政府單位的捕犬隊、管制隊或清潔隊出來抓,只要身旁沒有主人就能抓。2.有主犬依據動保法規定必須要有7歲以上的人陪伴出們,年滿20歲以上的人才能擁有,而且必須要植入晶片否則可以依法處以罰鍰。很顯然屋主應該是一個喜歡狗卻又不想付出相對責任的人,打電話叫捕犬隊!從原PO的敘述來看都能認定為流浪犬或棄犬,抓到後如果屋主想把狗贖回就得乖乖去登記繳錢打晶片,往後依然放任狗在社區亂晃製造髒亂直接打給捕犬隊或當地動保單位開罰取締。
supersunday7776 wrote:現在手機很好用請補狗大隊來抓然後手機錄影,野狗抓走,有人的那就不能抓,但是可以錄影到誰說是他家的隔天錄叫聲,請環保局來開噪音罰單拿出手機錄影給環保局,就知道主人是誰的再不行上法院將兩段錄影交給法院讓法院去判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