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寵物相互尊重的原則

●請暫時忽略賣場內攝影的正當性!
我認同樓主的說法

樓主的意思是有些人會說我養的狗是我家人所以可以一起進餐廳、小吃店還坐在椅子上,也可以像小孩一樣在手推車裡坐下(不管是坐前面還是後面),但不要忘了以上這些寵物待的位置本來是給人用的,但寵物主人把寵物當人,其他人可不一定。樓主只是稍微同理可證一下,說明你如果真的把狗當人(小孩),你幹嘛圈住牠、幹嘛不讓牠受教育、幹嘛把牠獨自留在家? 只是要加強說狗跟人真的不一樣!!

請想想要是有人對狗毛或寵物身上的皮屑十分敏感,當寵物坐在餐廳椅子或手推車裡,而他剛好是下一位不知情的使用者,用完就敏感渾身不舒服,請問這算不算寵物主人的罪? 難道不需要為此負甚麼責任嗎? (也許只是你剛好沒碰到這樣敏感的人而已)

寵物主人覺得狗乾淨所以就放在人的座位,真的很自私,其他人也許會介意自己坐到了狗坐過的位置啊,但餐廳來往的人多,誰知道哪個位置沒被狗坐過!

不然去泡溫泉大眾池有寵物主人願意跟其他人養的狗一起泡嗎?

樓主說的真的是很需要被大家注意的觀念啊~
春風吹又生 wrote:
真的.... 我完...(恕刪)


有大大懂我,您請看11樓的大大回應,深切表達我的心

或許我說得不是很好,有大大幫我補全

也希望您不要生氣,因為很多觀念就是需要磨合討論而成的

light74 wrote:
違規一號指責違規二號...(恕刪)


不能攝影是全聯怕顧客去拍商品價格, 沒拍到商品價格應該是還好, 把寵物放在推車上就令人不太能接受了
如果要把寵物和小孩放在一起討論過敏原及衛生
那就要一概而論

小孩踩在推車上,或椅子上,難道鞋底是無菌?
一樣都有造成他人致病或過敏的可能,怎麼會有兩種標準?

在我眼裡,兩種都是不衛生的行為
不會因為是2條腿或4隻腳有有所不同







light74 wrote:
如果要把寵物和小孩...(恕刪)


嗯嗯,是應該要一概而論的

但手推車部分是有兒童座位部分可以坐下

如果兒童直接穿鞋子踩在手推車裡面,也是一件不衛生的事情
不知板主,有沒有先了解或問店員,小狗放在購物車上,是規定還是不允許的..
因為,我曾經帶小狗去伍聯社去買東西,店員就直接說,小狗不能在地上走,請放在購物推車上..
我當時也是一陣錯愕,小狗放車上好像有點怪怪的..但既然有這樣的規定,就照店家的規定走..
所以,我想在譴責的同時,是不是應該先去查一下相關規則,
因為,有些店家有小狗可以放上去的專用的購物車..
所以,這些賣場,似乎都有把小狗放車上的規定..
我在這裡強調「似乎」二個字,因為我不是賣場店員,也不是賣場專家..
只是遇過好幾次,店員叫我把小狗放車上情況發生..(專用車,一般購物車都有放過)
所以,請熟知賣場規則的人,請好心好好解釋一下吧..
春風吹又生 wrote:
真的.... 我完...(恕刪)




你完全沒看懂樓主的文..

林小胖Elmer wrote:
不知板主,有沒有先...(恕刪)


這部分我確實沒有先行了解,但應該先問一下才是
支持樓主+1!

有些人就是喜歡無限上綱,
寵物跟人分不清!

春風吹又生 wrote:
真的.... 我完全看不懂樓主想表達什麼...(恕刪)

呵呵~ 完全看不懂有點誇張啦~

....但是我承認中間有幾個段落讓我有點懷疑他文章的邏輯性~
我想忽略掉那幾段雞肋的比喻,他想表達的概念應該很簡單~

別把寵物擬人化,他是物,不是人~
不過這觀念以後一定會改變~ 他不是單純的物~ 民法勢必要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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