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og wrote:
拿這句話問人時,自己也要先問自己,那閣下何嘗又不是?
問個最基本的,windows作業系統,正版?其它在作業所有的系統,也全都是正版?
很抱歉, 你嗆錯人摟, 我家的CD剛好是小弟全數自己掏錢買的, 要不要拍個照給你看,
你看了照片要不要道歉??
我的NB有隨機XP, 用的是free的open office, gimp
王小行 wrote:
就我的意見來看,有人說國生中不算小了,但是就我認為國中生還只是個孩子,開座談會叫孩子去面對那麼多人憤怒的眼光,身為家長於心何忍?
雖然他們做錯了事,最主要的時讓他們學到生命的意義,知道自己做錯了,而不是叫他們去做形式上的認錯!
依大夥的意見,到底要怎麼認錯呢?瞌頭道歉?還是痛哭流涕?學藝人那套?你真的相信那些藝人在鏡頭前流淚認錯是真的知道錯了??
別儍了~
開座談會的目的,希望大家不是要公審燒狗犯,而是要以尊重生命的觀點為主題,來探討現今社會對生命的關懷,
我不認為要求燒狗的孩子出席對他們是好的,只會讓他們在身心上再受創傷,
他們會認為自己已經知道錯了,但為什麼大家把他們當成十惡不赦的人,是不是他們往後的日子真的沒有再生存下去的意義??
如果開座談會,希望只是要求家長出席,由家長代替孩子們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允諾會帶著孩子一起做關懷動物的義工....這樣才有意義,而不是把座談會變成一個動用私刑、公開審判的私人法庭
讓一個孩子學到什麼叫愛,不要讓他學到什麼叫恨!
...(恕刪)
lshb wrote:
覺得非常可悲!
如果照樓主方法來做,
講究狗權之後,糟蹋人權。
藐視法律,報復心態!
我已經在報上看到家長認真的道歉了,
不要再逼人太甚了OK?
如果那些被詐騙的走投無路可憐人,
刑事,車禍受難者能得到這些聲援,
萬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