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狗的22位記1支大過、救狗的記2支大過~~~有沒有這麼誇張~~~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批評?總當過學生吧請...
教育越來越失敗了
因為錯都在別人身上
犯錯的學生沒人教(恕刪)


麻煩你查一下字典,什麼叫做"教",記過就叫做教喔.
照你的講法,我也可以說打學生是在"教"他.
罵學生也可以說是"教"他.

刑法都有分成年人和青少年了,你難道不知道為什麼要有區別嗎?
你以成年人的標準在衡量國中生,如果他的心智已經成熟到和成年人一樣,人格較育就不需要人"教"了.
照你的邏輯,難道你還要求你上小學的子女也要有和成年人的懂事嗎?
vencern wrote:
麻煩你查一下字典,什麼叫做"教",記過就叫做教喔.
...(恕刪)

教喔 之前老師說得人話都不是教?
只能教的下場就是學生開始鬧囉
你在慢慢教吧.....大溼

多去翻翻那些前金國中的BLOG
老師沒教沒溝通? 都沒有還會讓他帶來學校?
早就連帶都不準帶了
還是你覺得學生一定要允諾 不可以作任何制止
你要不要對你親戚小孩作個實驗一下
對了 我忘記你是大溼 連教都不敢教得大濕
所以你的小孩也不需要教囉

請問老師對學生的約束不是教?
這些約束不是對學生自己和狗隻一種負責任的教育?
破壞約束的是誰? 還是學生自己
那就是不受教囉 可以把狗帶回家養 不用帶到學校不是嗎?

學校是用來教得 不是讓學生耍賴的
還是狗隻被這些不負責任學生養到出事情 再來用慢慢教?
大師 開個示吧
vencern wrote:
栽贓不成還硬要拗, 可真有風度.
看來倒是和那些刑求逼供的同一種貨色.

對了

討論才沒幾句
感覺您的回文就充滿了負面情緒

我覺得這次事件的老師們
EQ好像都比你好耶?

您有沒有也這樣覺得???

TNR wrote:
所以他沒有不自量力的...至少他懂得 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 的道理(恕刪)


哈!哈!哈!這是我看過最好笑的論語新解,太搞笑了,竟然有人將「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作此解釋,這國文程度之高可嚇死人了。所以以後消基會不能幫消費者出頭,因為消基會不是政府主管機關,我們看到有人搶劫不能幫忙被搶的人,因為我們不是警察,我說這人的道德良心都放到那裡去了,是不是都給狗啃了,不過肯定不是我家的狗,牠除了飼料水果以外不吃其他東西,尤其是不良的心牠吃了恐怕會生病。

我有沒有被老師虐待 導致長大心理創傷你又如何得知?人就算講不過人家也不用替人編故事,原來這樣你的心理就平衡囉,既然你有「自慰」的需求,那就繼續替我編故事,我大人有大量可以體諒心理有殘缺的人。

因為我們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所以就算老師對學生性侵、體罰都可以視若無睹,所以老師就算是對學生性侵、體罰也是在教學生,性侵是教她以後如何和先生做愛,體罰是為了訓練他的體能,罵他是為了讓他早點適應社會的殘酷。

對於諸位大能的見解,本人算是開眼界了,所以以後那裡有那種對學生性侵、體罰的老師,想必你們會很樂意將子女送去那裡上學,因為你們這麼維護老師,肯定會支持的。
vencern wrote:
哈!哈!哈!這是我看...(恕刪)

喔喔...那麼這個學校就需要大師來解救了
我看你不只批判 還連怎麼教都朗朗上口

vencern wrote:
對於諸位大能的見解,本人算是開眼界了,所以以後那裡有那種對學生性侵、體罰的老師,想必你們會很樂意將子女送去那裡上學,因為你們這麼維護老師,肯定會支持的。

罪責罰則是法律明定
即使不謀其事 有其證據也可以請司法單位判定
所以你比較喜歡示範教育性侵?

教育目前只明定不得體罰
似乎不包括辱罵師長 鎖門 不能記大過吧
你又變成教育部官員了?
vencern wrote:
麻煩你查一下字典,什麼叫做"教",記過就叫做教喔.
照你的講法,我也可以說打學生是在"教"他.
罵學生也可以說是"教"他.

刑法都有分成年人和青少年了,你難道不知道為什麼要有區別嗎?
你以成年人的標準在衡量國中生,如果他的心智已經成熟到和成年人一樣,人格較育就不需要人"教"了.
照你的邏輯,難道你還要求你上小學的子女也要有和成年人的懂事嗎?

如果你是個成年人(假設)
你如果在你公司裡帶頭作亂
處罰應該是捲鋪蓋走路
外加公司求償商業損失
難道只是記過?

這不是就是區別嗎?
不然
你覺得要怎麼處罰?

零體罰 可不是 零處罰
一昧寵溺孩子
等他長大成人了
才知道
原來刑法是玩真的
vencern wrote:
因為我們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所以就算老師對學生性侵、體罰都可以視若無睹,所以老師就算是對學生性侵、體罰也是在教學生,性侵是教她以後如何和先生做愛,體罰是為了訓練他的體能,罵他是為了讓他早點適應社會的殘酷。

對於諸位大能的見解,本人算是開眼界了,所以以後那裡有那種對學生性侵、體罰的老師,想必你們會很樂意將子女送去那裡上學,因為你們這麼維護老師,肯定會支持的。

我覺得不管出發點是什麼
犯錯的人就是要受處罰

你覺得犯錯的人該受處罰嗎?

taros78 wrote:
教喔 之前老師說得人...(恕刪)


幹那行就得像那行,廚師煮出的菜就得比一般人煮的好吃,司機開車就得比一般人穩當,當護士就得對病人有愛心,當老師就得對學生有耐心,否則誰也可以當老師。

「學生太皮我沒辦法,所以我只能...」,當一個老師說這句話時就表示他已經不適任了,廢話那個學校的學生全都是聽話的,既然都那麼自律了,那還需要人教嗎?學校裡有受學生愛戴的老師,也有受學生唾棄的老師,差別在那裡?不就差在教學態度嗎,只會記過的老師會得到學生愛戴嗎?

我已經開示過了,可是你回答人家為何要照我說的做,你不覺得自己很矛盾嗎?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我覺得不管出發點是什...(恕刪)


沒人說犯錯不該受到懲罰,但懲罰只有記過一途嗎?
你的智商沒這麼低吧,總不會連一個都想不出來吧.
難道不能要他們勞動服務....
vencern wrote:
我已經開示過了,可是你回答人家為何要照我說的做,你不覺得自己很矛盾嗎?
...(恕刪)

大師 你自己不敢教他人還一直開示
不是更矛盾嗎?

就像人本團體說得頭頭是道
結果只敢教那些過濾過得學生 怎麼八德國中不去下凡一下?

vencern wrote:
沒人說犯錯不該受到懲罰,但懲罰只有記過一途嗎?
.......(恕刪)

有腦帶有看文章的人都知道
記過是懲罰最後的一環 而不是最初的作法
不知道這位大師有無看文章?
撿到狗->承諾有條件養狗約法三章->上課拿出來玩->要拿走->拒絕->僵持辱罵->鎖門->上呈主任->記過
至於不要記過? 教育法則只有禁止體罰 沒說不能記過喔
不要記過? 嗯? 你來當老師咩
說得好像你是教育官員 什麼都是你開的
你的行動來示範一下用嘴巴教小孩
人家老師從BLOG PPT的確是用過妥協和言語勸導 怎麼你看不到?
你既然不相信老師作過這些事情 怎麼不自己來下去教?

沒人說不能批判阿 但是你除了批判 還可以踰矩到怎麼教
甚至推翻老師曾經的努力
我怎不能請你示範一下 你嘴中的愛得教育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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