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補助街貓街犬TNR

天阿,昨天睡一覺起來這棟竟然還在鬼打牆XD

台灣變形版TNR用國外不餵食版TNR護航

叫餵食者不要餵食還可以藉口一大堆扯成支持丟狗

真的是好多東西前面很多樓都討論過了去爬一下很簡單嘛

Aienfeile wrote:
天阿,昨天睡一覺起來...(恕刪)


哈哈~我又不是故意鬼打牆

餵養我覺得這問題我覺真的還好,人的問題就訂法規

要怎樣去執行才有效率,法規要怎訂才能止住源頭
像是住家幾坪能養幾隻貓犬
職業貓犬社一隻能生幾胎一年最多提供幾隻
家犬晶片和結紮
餵養罰責
等等 我們需要很多防止的辦法才對

流浪犬的感覺比貓咪好抓
如果貓咪能成功
狗我覺得就能成功
不好意思我的知識很少,我不知道結紮還有分啥貓狗的
我嚇一跳以為流浪狗結紮還能生 哈哈

這邊比較需要討論應該是為啥覺得狗不能成功,是卡在哪個環節
不克服你就不能前進,這比較難過吧~
Rommel.Lin wrote:
哈哈~我又不是故意鬼...(恕刪)

其實問題就是很簡單阿@@
以台灣目前的環境來說,做TNR絕對是助紂為虐阿(這邊的紂也包含某些動保團體)

像是大家最愛提的
1.寵物強制登記
2.棄養重罰
3.繁殖場嚴格管理監察
4.餵食者重罰、杜絕

我認為以上4點都做到了台灣才有資格來討論要不要做TNR
不然都只是造更多孽而已

結論:台灣目前沒資格做TNR更別提啥政府帶頭做

狗的繁殖力比貓還大很多,所以再以餵食加持下去
根本不是貓能比的,而且狗能造成的破壞影響也比較大
還有我感覺你的問題點,前面一點的樓似乎都討論過@@

Aienfeile wrote:
其實問題就是很簡單阿...(恕刪)


那就應該要想要怎樣會讓這些規定真正執行

1.寵物強制登記 這個算簡單吧,查戶口的時候順便檢查一下
看獸醫沒有晶片不能看
賣寵物的也要職入晶片才能賣

2.棄養重罰 第一個有處理好也比較不會有這問題

3.繁殖場嚴格管理監察
販售就一定有窗口,只是目前都沒再管理和抓

4.餵食者重罰、杜絕 我覺得也是要罰,如果前面都能執行,我想慢慢也不會有這問題

123這些問題 3如果有管理好 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如果我們只會說不要餵不要餵也解決不了問題,

國外也不是人民自己做的,我們可以參考他們的罰則和法規這些
我記得都罰很重,人家可以為什麼我們不行


另外雖然我不是動保團體不過我覺得他們至少有搞一些動物給人認養
或去幫忙一些結紮的狀況,我不知道爲啥好像很多人討厭他們
畢竟我們什麼都沒做,他們在這很嚴苛的環境,花了錢和自己的時間
還被大家罵到臭頭,真的蠻衰的
反而政府燒這麼多錢再宰狗也沒看到效果,大家都當沒事..
這現象還真的蠻有趣的
Rommel.Lin wrote:
那就應該要想要怎樣會...(恕刪)

如果他們可以把餵食的精力和預算分出來做其他事
今天就不會被罵得這樣慘

我在前面好幾頁也說過了
如果沒有餵食,棄養和丟包的問題不會變得這麼棘手

某位大大甚至說過,動保團體一年的捐款可以逼近動保預算
看過之後你只會覺得他們某方面也是仰賴街頭的流浪貓狗造就的利益維生...

1.寵物強制登記,別說繁殖業者,就連讚同的動保人和飼主都很少

1和2做下去,他們最愛的街頭浪犬就不再有保護傘
甚至未來出現浪犬的機會都會小很多
我認為動保團體並非是真心希望浪犬貓消失的

3.這普遍大家都會覺得應該是動保團體會很支持很推崇的
可惜上次修法要改成 " 非合格繁殖業者的狗需強制結紮否則要報備 " 這條
我只看到一位藝人出來聲援,很多平常很嗆講話很大聲的動保團體都蠻安靜的

甚至那時候板上還有一堆"只是自家養狗不想讓牠挨刀"的自稱普通飼主
還有許多人反過來批評結紮不人道

所以不要以為動保團體皆是以狗貓福利為最優先
要幫一個人講話之前,最好先對他的品性有一定的瞭解

以動保團體他們的資源和立場,要想到版上我們提的這些東西一定不難
TNR更是十幾年前就有的觀念
如果真的要杜絕,我不相信十幾年來不但沒有成果還讓數量更龐大更失控
有時候人不要太單純似乎比較好
為什麼
我有查到新聞
應該是規範的不夠詳細
這樣也能怪那些動保人,這樣怪怪的吧 XD
實際上撲殺卻沒開放也沒相關機關檢查,真的就是有志工拍到很不人道阿
不需要我幫你找影片吧

他們至少有再新聞上呼籲,實際上也有再做,你抓個不在場證明
就搞的他們好像靠這個再吃飯,我覺得有點嚴格,他們是志工不是領你薪水的
領你薪水的政府你反而不搞
感覺你就不喜歡這些 我猜你也很討厭慈濟...XD

另外探討他們怎賺錢到底跟動物有啥關係,不過做多做少,結紮一隻算一隻
我真的覺得討論這個很無聊 格局有點小

對了!!我們都知道不要餵養, 我有聽到拉 XD 不用一直重複 那個問題早就討論過了



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動社)統計,1999年至今,台灣公立動物收容所總計收容超過100萬隻(1,020,348)流浪犬貓,其中近90萬隻流浪犬(862,358,尚不包括貓)遭撲殺或不明原因死亡;2009年更撲殺高達10萬隻流浪犬(106,989)。《動物保護法》立法13年來,流浪犬貓數量沒有減少,而其生命的消殞,卻逐年增加。

動社執行長朱增宏表示,一個社會每年有將近10萬隻狗(以及無數的貓、兔子、寵物鼠)被繁殖、飼養而後丟棄,再經歷非人道捕捉,被丟入地處偏遠、管理落後、心態封閉,完全沒有動物福利以及無法提升認領養機會的收容所,最後被處死、銷毀,絕對是一個公共政策不當;若再加上民眾尊重生命素養不足,將使得人與動物的生命及環境都深受其害。

動社整理了導致流浪動物及撲殺數量增加的幾個現象:
民眾普遍對「動物福利」的觀念不足,因此對於如何對待動物,常陷入「愛」與「不愛」的二元對立。政府「保護」動物的政策作為也流於「空洞化」或強調捕捉、收容的末端思維,但無數動物在收容所內完全沒有福利可言。政府一方面面對民間反對收容犬隻安樂死的聲音,又因收容所龐大的收容壓力無法解決,而導致收容機構採取黑箱作業,不願開放民間監督或參與,使得動物臨死前經歷更巨大的驚恐與痛苦。政府對於必須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問題的政策,例如繁殖買賣業及飼主的管理、寵物絕育減少過剩壓力等,無積極、有效的政策作為。民間資源往往著眼於容易獲得「愛心」讚譽的事物上,如訴求為流浪犬絕育以「代替撲殺」,或私人收容所訴求更多的捐款以收容更多犬貓等。

監察院已於2011年2月糾正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未善盡監督執法之責,致10年來家犬絕育率僅 3成,晶片植入比率也僅6成,顯示源頭管理根本未能落實。調查報告指出政府「行政怠惰」,使得棄犬「抓不勝抓」,既傷害動物權益,又造成嚴重公共安全問題,還要虛耗公帑善後,導致「人、狗、財三輸」。

動社表示,現實上法律並無法「保護」絕大多數的動物,如,免於被利用,繁殖、買賣、飼養,或被宰殺、安樂死等。任何被人飼養或「管領」的動物,如果沒有基本、良好的動物福利,就根本談不上保護。

由於現行動物保護法,無法具體規範應保障的動物福利內容,動社認為,應參考國際規範,如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明訂以動物福利「五大自由」(註1)為依歸,推動各會員國制訂相關法律與政策;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也針對「狗口控制」及「流浪犬減量」清楚指出四個方向:建立飼主責任及規範、嚴格管理寵物繁殖買賣業、鼓勵家犬絕育及教育宣導,並以此台灣修法之法源依據。

朱增宏即說,現行的《動物保護法》著重在管理寵物、經濟動物以及實驗動物,沒有具體的保護內容及措施,也未能促進動物福利,因此應以《動物福利法》,明訂動物福利之規範,除了具體保護動物福利,也將民眾責任、專職人員教育訓練等相關事項一併納入。

此次動社更結合《形骸孤島》的展出及行動,期能讓觀展民眾及社會,透過作品的穿透力與感染力,重燃灰燼,將骨灰轉化為「活彈藥」,引燃每個人的具體行動,促成現狀的改變。動社提出修訂《動物福利法》及中央及各縣市設置動物保護專業、專責單位;落實源頭管理政策;廢止清潔隊捕犬;提升收容所動物福利之訴求。

動社也呼籲民眾,應為家中寵物安排絕育手術,也積極說服周遭親友,共同協助從源頭減少「動物過剩,進而導致最後被遺棄」的壓力。
Rommel.Lin wrote:
為什麼我有查到新聞應...(恕刪)

關於強制登記和強制結紮
我很確定動保團體是反對的(後者應該說成是默認不做為比較洽當)


簡單來說,我認為現今會搞到數量失控
動保團體佔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可是要細說我覺得會被因離題而被砍文

要控制數量,首先先要拔除動保團體和愛餵人士
反正他們對於推動管理繁殖場也沒什麼幫助

再來將流浪狗貓一次性清除後推動寵物強制登記 + 棄養重罰
街上完全沒有狗貓,棄養容易被抓包,敢棄養就罰到你脫褲子

最後就是抄掉劣質繁殖場、家庭繁殖場,推動非合格繁殖業者皆須強制結紮

這樣子就不需要TNR這種半調子的做法了
動保團體最愛講說福利多好多好的德國就是先一次性清除才能開始有效管理的
然後再來想要怎麼像德國一樣提升動物福利

不要老是想把狗貓養在街上

Aienfeile wrote:
關於強制登記和強制結...(恕刪)


流浪狗貓一次性清除,你想怎清除阿 XD 聽來好可怕阿

最後就是抄掉劣質繁殖場、家庭繁殖場,推動非合格繁殖業者皆須強制結紮

這個放到最後不怕清到一半,他們又搞一堆出來給你又要再清一次
埃~這樣很累耶 哈哈 畢竟國外沒這麼多奇怪的繁殖場

好啦 我要去打LOL了 愛你們喔 哈哈


Rommel.Lin wrote:
流浪狗貓一次性清除,...(恕刪)

沒辦法,就是有很多人比較喜歡殺10倍
甚至是永續性的存在無法解決的問題

殺1倍就是殘忍就是不愛動物就是護航繁殖場
講這麼多明明前面都出現過的東西了還要一直LOOP
的確是打LOL還沒有打跳針這麼累呢

納稅人的錢拿去做這個 你懂什麼叫做使用者付費嗎

高速公路為啥要收過路費?

叫想養的人 一開始就先課2000稅金 專款專用

強制晶片
遺棄者 罰金5000

保證會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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