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領我養的計劃...你支持嗎?


achiever wrote:
政府應該用個寵物牌照,寵物都要出門都要掛牌照,
1.路上看見無照直接就可捕抓撲殺...
2.每年都要繳一次稅金,
3.寵物隨意大小便可以拍照或是當場開單
4.棄養寵物,主人就要"終生繳交棄養費"(月繳1000),若是不繳政府就可查封主人所有資產
5.無照飼養寵物,比照棄養辦理...(恕刪)


同意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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