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四川大樓管委會貼出的吿示

先把那餵貓的錄影帶送裁罰罷
他一停貓就應該會走了
一堆人假愛心的到處喂流浪貓
附近鄰居倒霉
真夠惡劣
罰法條好像貼錯了

第70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者。
二、畜養之危險動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築物或其他場所者。
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
管委會的方法有些失當,但是可以理解
餵食流浪犬貓的人其實要負最大責任
流浪貓犬會帶來的環境衛生問題,餵養犬貓的人好像都視而不見

愛餵養就帶回去啊,這麼有愛心不帶回去養太可惜了
這樓怎麼讓我有2個想法
1. 大家火氣都很大,寬容心都沒了

2.社會一團亂,就算大家火氣都很大,寬容心都沒了,為什麼也沒有

可遵行的法規來規範這些養寵物,餵食動物的行為?



要是正準備要上班的時候發現機車椅墊被抓破、被撒尿。

汽車車頂、後車箱被抓的亂七八糟,請問要找誰賠?

叫貓賠嗎? 如果牠會賺錢、會講人話。還是叫餵養的人賠?

他會說 貓又不是我的,接著光速閃。爽他在爽,痛你在痛,WTF?

要是那麼有愛心就帶回去養,都來個做一半運動是怎樣?



台灣這種假愛心的人真多,看了就討厭,愛餵又不想負責。
我地下室車位昨天才又被大一沱屎,
講最簡單的啦,光叫餵的人去掃大便,搞不好就跑光光,還有愛心勒。

cfb168 wrote:
板橋四川大樓管委會貼...(恕刪)


這跟餐廳寫"非用餐車輛 500/H"一樣的意思

嚇阻作用
小草公主 wrote:我很少發言,但看到這篇忍不住想回應一下

動物就算不餵他,他也不會餓死,他們有自己生存的本能
直接用補貓籠抓走就好了,還公告真有心,這是大樓,不是你家的別墅,在社區餵貓真的沒公德心,野貓身上可是有很多跳蚤的…
人類自以為是高級生物 萬物之靈

動不動就拿餵養和放生來以示自己有愛心的大德

這種自以為是的滿足自我的心態 其實只是把痛苦建立在別人的身上

區區一張公告 看不出來事實為何

但任意的餵食在這社會得得確確是存在的

少部人自以為是的有愛心所以要任意餵食流浪動物

但又不整理 又不清潔 造成環境衛生上的隱憂

真的有愛 就帶回家

養不起 只想餵不是不行 但請做好清潔整理

自認為萬物皆有生命 不應該無視流浪動物生死所以餵

既然有這樣的心態想法 那最少去做到不要造成別人的不便和困擾

食物丟一丟 拍拍屁股走人的這種人

就是讓餵食流浪動物背上污名的人

錯的不是 流浪動物 更不是餵食的行為

是一部份人只餵卻不清理整潔這才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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