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喜歡母貓


jiok wrote:
如題咱家可愛小咪蔣...(恕刪)

傲嬌妮妮 wrote:
好可愛 好心動喔~...(恕刪)


哇哇哇!!!
這隻可愛的貓咪也是妳的嗎
頭貼

可惜我爭的是母貓....
這是公貓...
早餐店大冰奶 wrote:
我比較喜歡母貓...(恕刪)
以私訊您
再麻煩您留意一下
傲嬌妮妮 wrote:
好可愛 好心動喔~...(恕刪)
快點一起入坑!

保證天天回家不孤單

班傑明 富蘭克林 wrote:
超可愛 忽然想養貓...(恕刪)
我建議以後看文章記得看完整.
八、寵物繁殖業者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
寵物繁殖作業之規定。

bt528 wrote:
私下繁殖犬貓,可依動保法第27條第8款規定,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

yunseed wrote:
https://pet.talk.tw/Article.aspx?Article_ID=787
供你參考!



受該法限制者為"寵物繁殖業者".







我有隻母的波斯...

美短跟英短都是公的.

jiok wrote:
可惜我爭的是母貓....
這是公貓...




我養母貓可以給他當女友 可我也單身 我可以當妳男友嗎?

d120000 wrote:
我建議以後看文章記...(恕刪)


天哪!!!

你的也太可愛了

通通天然呆!


已私訊您
再麻煩您幫我留意一下
版上的大大應該不是注意到咪蔣,而是主人吧?
除了法條看完整外,建議看最新通過的法條

107年12月26日修正公告「動物保護法」

第22條第3項
第一項業者以外之特定寵物飼主應為寵物絕育,但飼主向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如有繁殖需求亦應申報
,並在寵物出生後依第十九條規定,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

第27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
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或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
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第27條第1項第8款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未為寵物絕育且未申報及提出繁殖管理
說明,或未申報繁殖需求而繁殖寵物。

依上所述
一般飼主若有繁殖需求,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且出生後應植入晶片辦理登記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