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有看動物星球頻道的,美國他們對於[有攻擊行為]的寵物,經由收容所或是獸醫處重新訓練後,若還是有攻擊行為的情形,就會執行安樂死處置[相對沒這行為的就會開放認養]
那麼動保團體是不是應該把這些狗領去重新訓練評估後再幫他們找個好主人?!
台灣只注重在[收容][餵養]這些流浪狗,而重新訓練這點就做的少許多了[但還是有人這樣做],流浪狗因為要生存,絕對是野性化不然要怎麼活?!唯有重新訓練後,才能開放給領養者領養[國外這點是很嚴格的]
至於台灣人的養狗習慣,很多都還是像這些[任意餵食的善心人士]一樣,只做[餵食]的動作,這是非常錯誤的行為,也造成普羅大眾的困擾!煩請這些[善心人士],別再做這樣的事情,不然一但被發現你[餵食]的狗狗攻擊人造成傷亡時,煩請負起責任!因為這些都是[你養的狗],主人本來就要善盡照顧,教育狗狗的責任!!!

再來說到小孩子部份,那麼小的孩子本就不該讓他獨處,不管是不是在附近而已,意外都是你一轉眼或是稍微鬆懈點就發生了!不然法律也不會規定不能把小朋友單獨丟在一個地方了吧?
小朋友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危險,知道的是為人父母跟大人!一樣要善盡職責,善盡教育阿!
所以以個人觀點來看,小朋友無辜,狗也無辜,而是[製造條件]跟[讓事情發生]的人有罪...
任意餵養狗,讓狗知道在這裡就能確保[食物]來源於是聚集越來越多,看到比自己弱小的,就群起去追逐打獵順便運動!他們的行為沒錯,這是上天本來就欲與他們的!他們必須確保每餐的食物來源!而這些餵食者,就變成後來的加害者!有罪!
父母未善盡看管小孩責任,雖說1X秒就跑到小孩旁,但是當你全家都在忙的時候,為何沒讓人跟著小朋友?不然也不該讓她獨自在外面玩阿?!移動的[肉靶]對這些野性化的狗狗有多大的致命吸引力?!不管父母知不知道外面有沒有這群狗,沒狗還有車,沒車還有偷小孩跟性侵的人,父母一樣是製造了契機讓事件發生~只是這次的發難者是狗!所以~也有罪!

動保團體也好,動保法也好,煩請直接移植美國這些已經經驗豐富的國家的做法跟管理法,這次事件不但要重罰任意飼養的人,任意餵養的人必須負擔小孩的醫療費用跟精神賠償!再來也該罰父母,應該要去好好重新學習那麼小的小孩該如何善盡照顧!幼福團體應該有這類的教育課程吧....

亂養狗的人把狗隨便放牛吃草,而養小孩的人也把小孩隨便放牛吃草...通通有錯!
簽名檔?!好吃嗎?可以吃嗎?味道如何??(kerokerokero...(共鳴中))
加減用 wrote:
這個新聞真慘...話...(恕刪)
TNR是針對貓的,狗是有群聚性和攻擊人類的野性,不是每隻野狗都像寵物一樣溫馴啊...,連政府和獸醫公會都不敢背書支持。
若真的要有狗的類TNR,愛狗人士應該更努力的去好好思考一下該用什麼兩全其美的方式,讓狗生存下來又不會有可能性去傷害到無辜的人類,不要只延用貓的方式只是結紮野放定期餵食是不夠的,這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就很多人一直在講了,只是還是有人不曉得是那邊有障礙,一直還是用狗很可愛不會傷人做結尾,依舊”有能力”就餵食,放狗在路上給車撞到殘廢,看不爽路人就咬人,這不是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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