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jacobs wrote:
真的很對不起,你們這...(恕刪)
他意思大概是說...
辛苦你們不睡覺在這及我的無名幫我增加人氣
而我只是睡個覺找爸媽及學校等等幫我擋就好了,實在很輕鬆
而且知道你們要去學校又讓我有正當理由不用去學校上課
可以在家睡大覺,睡飽再跟我馬子去逛大家
而你們這些鄉民就只會躲在電腦面前而已~~哈哈哈
照影 wrote:
轉貼高雄市流浪動物關...(恕刪)
我已轉寄給我在台灣及美國的朋友了
其實不用去亢議啦,應該把那學校列為觀光景點

相信此校及該班學生會為兩岸的觀光帶來無比的經濟效益

大家可去那擺攤賣雞蛋水球.......等等的
然後導遊再來介紹說:
就是這就是這,兩個燒狗的死變態就是在此再次犯案燒狗的................






(看到這種行為...感覺到身為人真的是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