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inai0306 wrote:
現在大家都在氣頭上....(恕刪)
我想...大多人說要睹他們倆也是說在氣頭上的
況且若真動手豈不與這兩個變態同級了?
但該給的教訓還是該給的
而且從此一事件可看出相當多問題
學校,家長,學生,台灣法律...............
jacket wrote:
剛剛有人提出過這問題...(恕刪)
所以說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fixx6104 wrote:
狗比人命好??狗會用...(恕刪)
問題是....這兩人比垃圾還不如耶
freetirp wrote:
我在想....乾脆做...(恕刪)
這想法我在前面也有提過了
不止虐待動物,性侵這種的;只要已有犯罪行為且為事實一概供佈其資料
而且請各縣市的網友隨時增添該最新資料,相信讓他們無所遁形的
也可讓原本有意犯案之人在事前可想到後果
在台灣尚未有鞭刑或其他較完善的法律措施前,或許此行可嚇阻一些變態
也可讓這些原本會受到虐待或性侵的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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