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出虐狗事件-火烤小狗!極力聲援活動開始-資料更新20080425-0931

nainai0306 wrote:
現在大家都在氣頭上....(恕刪)


我想...大多人說要睹他們倆也是說在氣頭上的
況且若真動手豈不與這兩個變態同級了?

但該給的教訓還是該給的
而且從此一事件可看出相當多問題
學校,家長,學生,台灣法律...............

jacket wrote:
剛剛有人提出過這問題...(恕刪)

所以說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fixx6104 wrote:
狗比人命好??狗會用...(恕刪)


問題是....這兩人比垃圾還不如耶


freetirp wrote:
我在想....乾脆做...(恕刪)


這想法我在前面也有提過了
不止虐待動物,性侵這種的;只要已有犯罪行為且為事實一概供佈其資料
而且請各縣市的網友隨時增添該最新資料,相信讓他們無所遁形的
也可讓原本有意犯案之人在事前可想到後果

在台灣尚未有鞭刑或其他較完善的法律措施前,或許此行可嚇阻一些變態
也可讓這些原本會受到虐待或性侵的逃過一劫
Carlos一開始還真不想在這樣熱烈討論串中回應
不過一篇一篇看下來也真受不了了
大家也不用在怪學校了
目前學校能做啥
除了一些好學校之外
其他的充其量也不過像是大朋友的安親班罷了
現在的老師連管教都不敢
因為稍微管教一下學生
那學生家長就來管教老師了

那又有人出來說
只不過是一隻狗罷了
這當然也是沒錯啦
狗畢竟比不上人吧
想想吧...現在是2008年...發生國中生燒狗事件
不知道何時會不會發生國中生燒人事件

這絕對是偏差的行為
但是學校及家長為了面子或是撇清責任
而放任這當然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上面也有網友提供同樣學校其他虐待動物的資料
這是否代表著在這學校中學生虐待動物取樂是常態呢
還是學生間認為虐待動物很屌在同學之間還很有面子
這集體偏差的心理認知行為才是這次比較該注意的吧
幸福的保障,不在於別人的承諾,而是自我心態的調整。
從小地方看到了台灣的危機....
這幾位同學的觀念及做法真的有值得被討論的空間....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教育 應該都比 拼經濟來的重要不是嗎?

馬總統是否要看看

這個事件!?

我相信.."馬小九" 應該也看不懂吧...

唉.... 台灣..

小朋友都快跟對岸一樣 "黑心"
小弟有些愚見,不知可不可行?

請文筆好的網友將此一案件編輯成兩三張A4的資料(這罄竹難書的惡行要縮成兩三張難度很大)

再請各縣市的網友將其印出,貼在住家附近的公佈欄或可貼其文章的地方(若便利商店能貼就更好了)

或許可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件事,進而造成更大的社會輿論壓力

讓翠屏國中的校長,及其該學生跟家長正視此事





要不然.....印出來,然後請網友早起拿去給馬總統簽名(間接告御狀)
讓他順便看到這件事(好吧!我承認這idea是來鬧的)
把自己的樂趣透過無辜的身命來展現
這樣的學生絕對是很多環節有問題
要檢討的不只是學校教育
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我相信那2人和那間學校的校長老師學生會來01上看...這是給他們的一段話,最好那2位家長也來看一下...)

"人"...這個字的意思是相互扶持,扶持另一個人,也扶持另一個生命...

這是我在小學時學到的...在那時也有教育每個學生要愛護環境和其他生命...這是我在小學時都有教到的...

看了那2個人的所做所為...開始懷疑我們現在學校教給學生的到底是什麼?

每天加減乘除.ABC.....請問"五育並重"到那裡去了?

即然都一直在強調2位國中生是"未成年",那學校不就除了學業知識外,更該培育學生們的道德和人格嗎?

我絕對不相信國中生無法判斷"傷害生命"是絕對不能做的事...我相信版上的朋友們應該也絕對不相信...

令天在辦公室流下了淚,不只是因為看到了被摧殘逝去的生命,而更看到身為教育者在不斷的推諉責任...

如前面發言有一句:人權是要能夠判斷自己所做所為,並且能給他人及社會帶來幫助的人才應該享有...

在享有人權時,當事者是不是也應該要為自己的所做所為付出相對等的代價?

這社會已經很病態了,當然不應該再暴力相向...但是用一些不能讓當事者及社會大眾終身僅警惕,卻只是一陣子就煙

消雲散的方式做為懲罰,很懷疑減少或杜絕這種或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嗎?

如果一定要到以後2人擴大到危害其他生命的安全,這2人和那些教育者才會開始警覺和後悔?

希望版上的朋友們不要讓這件事沈寂了,要讓其他人發現這社會的病態和醜惡,這樣我們才有機會保護其他生命...
fifteen wrote:
小弟有些愚見,不知可...(恕刪)



其實....我想不用這樣做,全台灣近3/2的人應該罵聲連連了!!
說真的.......輿論的壓力我們在01已經看到了!!

只能說要連署一事,我贊成也參與(雖然不在高雄)
但是要書信陳情或是出錢都可以.......
只是不希望看到網友發生吃上官司之問題
大家都有正義感
但別因為情緒的激動而抹煞了他人生存的權利
雖然當事人抹殺了一條狗兒的生存權利.......
但這些已經都無法挽回了!!
只希望連署的簽名及陳情能讓校方及當事人的家長正視此問題
不要用推拖及金錢來抹去一切的事情
我們要的是當事人徹底的悔改!!
而不是文字上的承諾.........
這樣才能算是教育.......
也提醒社會上一些不安好心的不法之徒
今天你做了壞事不是算你走運...........只是說你時候未到!!
但.......總有一天你也會成為落水狗的!!
肥鵝桌上肥鵝油 鵝去桌空油自流 肥鵝配飯能度日 有飯沒鵝使人愁
看過那些小鬼的朋友的無名覺得自己沒錯也不是自己放火燒狗不該被譴責我就心中有氣...

以下是我對他朋友的留言:

燒狗這種行為已經不是很簡單的說犯錯就可以掩蓋過去的.
根本已經到心理變態的程度.
會做出這種事的人難道不是平日身旁朋友的縱容嗎?
我不相信一個平日懂事乖巧的小孩會突然做出這樣的事.
一切都是有跡可循的.
所以別把你們這些朋友說的這麼清高,
說的這麼事不關己,
事實就是當你們那位燒狗的朋友以前犯錯時, 沒有人制止他,
告訴他那是錯的, 反而說不定在他身旁喝采, 讓他越做越過分.
所以, 身為他的朋友, 你們都有責任, 女朋友當然也是.
你們雖然不是動手燒狗的, 但該負的責任別推的乾乾淨淨!!!

他父母, 學校, 還有這些朋友
聯手造成他錯誤的價值觀
在我看來都是要背批判的!!!

這種人罪行惡劣又不知悔改
大家走在路上認出他們
都該吐個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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