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都像麥香魚大大這麼冷靜
不會有人打電話去相關單位關切,反正法律會給交代
我在重申一次,如果法律本身就可以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逞罰,不會有人吃飽撐著去找那人的本來就公開的資料拿來再另一個平台公開...希望犯罪者能得到教訓....
如果今天受害者是人類,大家自然會覺得法律會制裁,當然不會有太多的關注...
如果沒有這些大眾的關注,媒體也不會關注,不會有更多人因為媒體而發現這件事情,政府也不會有壓力去促成相關法案
在你眼裡,也許方向是錯的
如果大家只是聚集起來,在北中南各地相關機構抗議,要求立法,會是什麼答案?
大家還記不記得去年的剝皮小黑案件?網友架設連署網站,四處傳真相關資料給親朋好友收集連署,照生會也四處蒐集連署,最後共計三萬多人以上連署,以法律允許的方式集結遞上萬人連署表陳情抗議,為什麼做這些? 因為這麼多連署人都認為這樣可以推動政府稍稍注意這些問題,進而改善法案....
而當時"農委會"承諾隔年會改進相關政策與動保團體的補助案...結果呢?還不是被摸頭、草草了事?
法律早就踐踏了當初這麼多人連署的心意....早就辜負了這麼多人遵循法律陳情的行為...
大家乖乖的照規矩來,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我們的政府就是如此被動,如果沒有更激動的輿論暴力,誰會care?誰會得到謹惕?
不管任何事情,沒有嚴重到一個地步、沒有死到人,臺灣的政府不會去做事先預防的動作....
你說為什麼這兩位學生要承受這些大家長久以來對虐待動物的人的怨念?
那燒死小白為什麼又要承受哪些呢?被浸油漆致死的那隻小貓為什麼又要承受那些呢?
不這樣做,永遠會有更多、更嚴重的虐待案件發生,而目標....不見的是貓貓狗狗這麼簡單...
個人不會去反對大部分的人對這樣的事情有激烈的評批或想法
只要不要觸犯到法律都可以
因為有時候在某些社會上是需要激烈的
沒有激烈那來的改革
以前的自已老是不覺的自已的事情
狗燒死管我什麼事,反正會有人管就好了
可是就因為有太多人有這樣的想法
導致不斷發生虐待動物或更多社會問題發生
我不會說自已多麼偉大如何等的
也有人會認為何必為了條狗這樣做
但是就是發自內心想去做這樣的事情
不想再讓悲劇發生下去了,在此再三的感謝各位大大
有時候我們多關心一點是好的
因為常常的後悔就是我們沒有多去關心他人
但是希望在關心他人之前也希望多多的保護自已
因為我之前去幫助他人車禍差點被誤認為是兇手
這點是在此告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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