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聯絡當地的動物收容所(動物之家)吧~
各地的收容所聯絡方式:
http://www.doghome.org.tw/phpbb2/viewforum.php?f=38&code=foster
順帶一提,收容所會全捕捉回去~等待有緣人認養,如果超過10天(各地收容所標準不一樣,此10天為北市標準)沒人認養就進行人道處理(毀滅...)。 哀~~~心酸阿...
看到上面~如果您跟我一樣也覺得心酸,
那就請您多花點時間,尋找相關志工的部落格或其他響關網站,交由更有能力、資源更多的志工或單位一起來處理吧~
參考一下:
http://www.mypet-club.com/index.php
die666a wrote:
因為一時的興起而飼養寵物,等到膩了煩了就棄養的人根本不算是喜愛動物.
會引起筆戰就是因為有很多人會覺得傷害動物不是什麼大事,看動物不順眼就想盡辦法消滅它們.
看看30幾篇回覆中有多少篇是鼓勵樓主死下解決的?
留一小塊空間給動物生存有那麼難嗎?
有人覺得人比動物高等,所以可以任意傷害動物,那請問富人是否也有權利任意把窮人趕走?那人類之中哪種人最高等?現在世界各國會鼓吹環保.減炭.要愛護地球,如果人類自私的心態不改變講什麼環保都是空話,因為太多人會覺得自己最重要,想怎樣就怎樣,只要自己爽,管他環境會不會被破壞!
由這篇的回覆剛好可以看出國民道德水準高下, 成為開發國家的路途還真是遙不可及.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
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機不在貴要拍才行
ff7 wrote:
給各位嘴砲我的正義魔...(恕刪)
原本只是懷疑您母親有精神上的障礙,現在開始懷疑你也有這方面的問題.
一個正常人是不會做出把貓從15樓丟下這種殘酷冷血的事情的,甚至做完之後還喜孜孜的在網路上說給大家聽.
至於你提到有野貓在陽台亂大便管委會跟消防隊又不來處理在怎麼辦一事,基本上我們會將貓送到獸醫院清理並做健康檢查,在這段時間會拍下相片提供給流浪動物之家...等團體,這些團體會協助找尋送養人家,整個過程可能有點費時,也會花上一筆費用,不過怎麼說都比你母親只因一時情緒就把貓扔下15樓來得好.
很多人敢在這裡砲你是因為人家做得比你多,相比之下誰虛偽誰無知是很清楚的事情.
你母親把貓從15樓扔下從人性看是冷血殘酷,從法律看是虐殺動物,從宗教看是任意殺生,如此令人髮指的事情你還能把它當笑話講實在令人心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