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在政腐官員的眼中....生命真的那麼不值錢?

jasberkut wrote:
依照您這邏輯觀念,那...(恕刪)


我笑了.......
不太認同喔 每個生命都有他的權利 如此政策被批 就需要再次研商 假設讓人民來提出政策 那乾脆不需要選舉 也不需要有政府官員 你要他提出比較好的政策 那只好先請澎湖縣政府該局局長下臺換他做 不然他憑什做一級主管

沒針對誰 只針對你的說法喔 只是提出中立的回覆 無須嘴砲 重點是每個生命都有活下去的權利

養了->又丟->在外繁殖->又一堆浪浪->又抓回收容所->死->罪魁禍首就是人
jasberkut wrote:
依照您這邏輯觀念,那...(恕刪)


以下為澎湖縣長王乾發先生的施政主軸

八大主軸
立藍色經濟,拼觀光升級
固教育根基,承傳統文化
護海洋資源,保自然生態
顧老幼貧弱,創溫馨社會

不難發現,對一個又小又缺乏資源的島與來說要創造其價值是很難的,所以王縣長的施政重點是觀光,試圖以自然景觀創造工作機會,替澎湖帶來商機,可是澎湖縣政府以懸賞的方式鼓勵撲殺流浪動物剛好完全抵觸王縣長的施政主軸,尤其是保自然生態這一項原意是指人類與各生物和平共存,可是今天卻可以發文撲殺動物,兩者豈不是很矛盾?還是像某些網友所說這是人類的社會,各種動物的生存價值由人類決定?那又怎能保證人類會愛護海洋資源?一個會任意撲殺動物的社會應該也難以溫馨吧.

如果我是王縣長看到這次15萬網友的串聯我會覺得這是一個好機會,怎麼做呢?很簡單,就是直接把虎井嶼變成貓島,就像北縣的候硐一樣,原本只是支線鐵路上的小村,現在卻變成著名的賞貓景點,澎湖想走不同風格的旅遊就必須做出差異性,除了天然資源外還需要一些附加價值,貓友愛提希臘,那就把澎湖變成希臘吧.

坐在海邊吹著海風,欣賞著碧海藍天,貓兒踏著輕巧的步伐優雅的走過,光是想像就足以讓人放鬆了,幾天就15萬人串聯,可見愛貓族是很龐大的,這是商機啊~
某些自認是愛護動物人士碰到黑影就開槍,發現錯了以後又拿別的事來硬凹,這些人真的應該到政府機關去工作,

不去實在是太埋沒人才了,而且又可以實現他們愛護動物的夢想,建議政府可以來01的寵物板來找人才,不用辦

什麼高普考了...........
HOTSHOT8888 wrote:
某些自認是愛護動物人士碰到黑影就開槍,發現錯了以後又拿別的事來硬凹,這些人真的應該到政府機關去工作,

不去實在是太埋沒人才了,而且又可以實現他們愛護動物的夢想,建議政府可以來01的寵物板來找人才,不用辦

什麼高普考了...........


這位大大
我認為還是有合理懷疑的空間
1.網路新聞說中興大學獸醫副教授從照片判斷應該不是人為虐待
如果光憑圖片就可以主張~那台灣獸醫都不用開店花店租了吧
我也可以跟我的獸醫說:那個照片mail過去囉~你看一下開好藥宅配過來就好了
2.這兩隻貓同一時間出現在同一地點~這麼巧合啊?
那附近真的沒有人為了抓貓賺一百元而迫害貓嗎?
大家應該都知道野貓不易抓~抓不到一百塊的狀況下惱羞成怒會不會對貓幹出什麼事?
3.澎湖縣政爲了拼經濟和觀光~這兩隻貓的事件勢必讓他們覺得嚴重影響澎湖形象~所以爲了息事寧人
什麼官方說法都出來了~理論上當然趕快搓湯圓~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就是找媒體澄清
請媒體扭轉一下情勢囉~所以那些事後澄清的報導我是抱著懷疑啦~

我覺得這次兩隻貓的效應會這麼大
絕大部分是之前澎湖祭出的論斤秤兩的獎勵抓貓捕狗政策讓大家撻罰的後續發酵作用吧
HOTSHOT8888 wrote:
建議政府可以來01的寵物板來找人才,不用辦

什麼高普考了...........



這樣會太可怕了,
這樣可能會訂出貓狗屬保育類動物,
以後不小心撞到貓狗就要被告.

小沾醬 wrote:
這位大大我認為還是有...(恕刪)

證據呢
有任何人為的證據嗎?
否則每個人都是嫌疑人,
PO圖的人要不要先去自首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每個生命都有他的權利

那充當了貓糧和狗糧成分的那些生命呢?

要是貓和狗看上去不那麽可愛,如果政府因爲鼠害或蟲害,對上繳死鼠和蟑螂進行獎勵,你會不會有那麽大的意見呢?如果貓和狗已經構成了危害,清除掉並無不妥,如果你對這個邏輯有異議,在你家發現蟑螂時請放它一條生路吧

説道虐待,沒有確切證據,只凴幾張照片就說有人故意虐貓是否也是偏頗和不客觀呢?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路編輯組 - 澎湖連線報導 (2010-04-29)

後續追蹤/獨家照片:澎湖虎井嶼疑似受虐2傷貓已被捕至收容所 治癒後無人認養仍難逃安樂死
縣府指當地民情文化不同 節育放養難在澎湖施行...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今天持續追蹤澎湖虎井嶼疑似受虐貓案件!據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回報表示,今天上午澎湖虎嶼疑似虐貓案件在各報曝光後,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蘇姓獸醫師等共三名人員,由澎湖本島搭船趕往虎井嶼民眾拍攝疑似虐貓案發生的餐廳前廣場,展開捕捉任務,共計誘捕連同「眼傷」、「背傷」兩隻傷勢最嚴重的流浪貓等共約20隻至收容中心安置。

蘇姓獸醫師今天晚間接受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訪問時表示,背部受傷的貓咪傷口已結痂,較難判定受傷原因;眼部受傷的貓咪眼球仍在,但被大量分泌物及發炎腫脹的眼皮所覆蓋,據他判斷應是感染造成,但確切原因仍待觀察;目前獸醫師已給予藥物治療。

蘇姓獸醫師坦言,因為澎湖屬海島聚落,居民大多以捕魚維生,往往在自宅前方曬有大量漁貨,很容易遭流浪貓咬走破壞,故「節育後放養」的TNR政策在澎湖實在難行,他言語中充滿兩難與無奈;蘇姓獸醫師也表示,因為收容空間有限,今天捕捉的流浪貓如果在2-3週時間內未被認養,將難逃被安樂死命運。

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在接受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訪問過程中也表示,對於網友發起抗議行動「大家都聽到了」,也明白網友是出於愛護動物的善意,今天甚至還接到來自監察院的調察公文,他們已努力在處理中;蘇姓獸醫師表示,澎湖確有其地理與人文限制,希望網友能體諒他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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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貓人士快去領養吧
不然就是你們這些愛貓人士害死這些貓的
die666a wrote:
很多人不懂,所以還是...(恕刪)


明白個鬼阿?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牛羊豬雞鴨魚比較下賤所以該殺?
貓狗比較高貴所以不該殺?
照你這樣講那還安樂死個屁阿?
是不是經濟作物是指可否宰殺販賣的問題,
哪是用你這種歪理解釋的?

況且,
如果照前面版友說的要珍惜生命的話,
那麼所有動物都應該是平等的,
貓狗比較討人歡心只能說在演化上他們比較懂得跟人social而已,
這樣有讓他們變的比較高貴嗎?

至於澎湖那個政策,
我想沒甚麼好評論的,
如果流浪貓的數量真的對當地居民生活造成不便,
對環境衛生造成危害,
政府想辦法控制數量是應該的,
而不是因為愛貓人士幾句話就繼續放任牠們氾濫,
這些愛貓人士又不住那裏,
嘴砲誰都會打,
但是造成大眾不便的時候他們可曾想過負責呢?
如果這個法令真的有違法的話,
如果貓狗是真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話,
那我想各地方的捕狗大隊都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cchang1234 wrote:
明白個鬼阿?所以你的...(恕刪)


你的文章除了一堆情緒性的詞句外只能說你還是不懂.

為何可以宰殺牛羊豬雞鴨魚?因為在規劃動保時已經考慮到人類為求生存,確實有必要食用肉類,目前除了宗教人士外,沒有任何一個營養學家會出來說人類可以完全素食,考量整體需求後確定牛羊豬雞鴨魚在社會中已是公認的家禽家畜,由這幾類生物提供的肉類及毛皮已足夠供給人類食用及毛皮所需,可是宰殺過程不得無故增加動物的痛苦,之前某飯店表演的殺雞秀就因過於殘忍而禁止.

考量社會行為後認定貓狗為寵物,不得任意宰殺食用.

以上都適用於動物保護法,不是動保人士自己解釋的結果,也沒有你所謂的演化高低的問題,不知道你是從哪裡看到貓狗比雞鴨高等的說法.

說白一點動保法就是把牛羊豬雞鴨魚當成可實用動物,要殺來吃完全OK,貓狗則完全不行,任意傷害貓狗就要有被告的準備,你或許覺得這不合理,不過法律就是這樣規定,你不能接受可以要求戶籍地立委提案修法,也可以上街頭遊行,不過要記得申請路權.

至於澎湖的流浪動物問題我在此樓42層有回應,是根據澎湖縣長王乾發先生施政重點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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