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亂餵~我受害~懇請不要再亂餵流浪動物了~

台中小康 wrote:
終於有人認真看文,

寫專業法律條文是要花精神的,

請賣豆花的認真看文好嗎。...(恕刪)

那到底是哪一個?

複製你寫的 再貼上很難嗎?

態度要這麼傲慢嗎?



還是這個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九、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我看到的是"飼養"

有路人餵貓狗 可以跟"飼養"畫上等號嗎? 還是誇大了?


其實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那些在公共區餵食貓狗的人
為什麼要在公共區域餵食

因為他不想要貓狗靠近他家
弄髒他家的環境
所以用食物把他們引到離開他們家遠一點的其他區域吧

不要說我汙衊愛護動物人士
我的鄰居就是這樣

只能說人心阿
賣豆花的 wrote:
那到底是哪一個?複製...(恕刪)


你要不要先講講你認定的飼養是什麼??

一定要綁起來??還是用圍籬圍住??

不就是很簡單的"拿食物餵牠"嗎...

GOLF 1.8T wrote:
不要說我汙衊愛護動物人士
我的鄰居就是這樣


我鄰居也是這樣, 明明只距離300公尺左右,
每天都跑來我家這裡餵流浪貓,
原來是他家的媳婦懷孕了, 怕跳蚤之類的,
就把住家附近的貓引到我家旁邊餵食,
後來請清潔隊通通抓走,
只要時間到了, 擺個罐頭, 貓就一隻隻的輕鬆抓入籠.


早點讓牠們脫離畜牲道, 也算是功德一件.
賣豆花的 wrote:
那到底是哪一個?複製...(恕刪)


賣豆花的,你出現了
最近餵貓都會被管理員罵,但是我就想餵貓咩
上一篇,被管收了

======================
賣豆花的 wrote:

那也不是你說了算

今天樓主確實有餵過貓了

已經上演了一小部份

這你無法否認


還有其他人說的影響住戶等

這是部份的人的法則

是以部份的人的角度來看 ( 部份的個體 )

而不是以大自然的角度來看 ( 總體 )

你說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則 我倒是很懷疑
======================

後來請吃碗豆花就消失了,同時我在板凳上等很久了,可以上菜了吧~
"譂述一下閣下您,對自然法則(總體)之真義"

我真的很想認同你的說法
Pentagon wrote:
我鄰居也是這樣, 明...(恕刪)


所以這樣看來~

因:愛心人士餵養流浪動物

果:流浪動物造成麻煩後被抓處死

一切迷底解開了~

流浪動物是愛心人士害死的~

結論:不餵不就沒事了~硬是要找大家(人+貓+狗)的麻煩~
賣豆花的 wrote:
請問在公共區域餵貓狗 犯了什麼法?
...(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這棟樓文章這麼少都懶的看,

你很不認真喔。
...(恕刪)


賣豆花的 wrote:
複製你寫的 再貼上很難嗎?

態度要這麼傲慢嗎?
...(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請賣豆花的認真看文好嗎。...(恕刪)



請問他人問題,
我都已告訴你方向(翻一頁就看到了),
你還不找,
不斷問相同之問題,
非常沒禮貌及尊重回答問題之人。

不要太偷懶,
不要連按個滑鼠都要偷懶好嗎。
受不了了.......整晚沒睡......來去補眠.....

大家繼續針對"餵養流浪動物的後遺症"理性的討論嘿......

不要我瞇一下起來這樓也給鎖了.....這樣我會傷心.....
賣豆花的 wrote:
我著重在通報會被殺掉...(恕刪)


為何要著重在通報
通報是不得已而為之
如果你生活的地方一出門就滿滿的是狗大便你又作何感想?
該被指責的是棄養和任意餵養流浪動物的人
真有愛心的話麻煩發揮力量促請政府立法嚴格規範並重罰棄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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