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終於有人認真看文,寫專業法律條文是要花精神的,請賣豆花的認真看文好嗎。...(恕刪) 那到底是哪一個?複製你寫的 再貼上很難嗎?態度要這麼傲慢嗎?還是這個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九、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我看到的是"飼養"有路人餵貓狗 可以跟"飼養"畫上等號嗎? 還是誇大了?
其實有沒有想過一件事那些在公共區餵食貓狗的人為什麼要在公共區域餵食因為他不想要貓狗靠近他家弄髒他家的環境所以用食物把他們引到離開他們家遠一點的其他區域吧不要說我汙衊愛護動物人士我的鄰居就是這樣只能說人心阿
GOLF 1.8T wrote:不要說我汙衊愛護動物人士我的鄰居就是這樣 我鄰居也是這樣, 明明只距離300公尺左右,每天都跑來我家這裡餵流浪貓,原來是他家的媳婦懷孕了, 怕跳蚤之類的,就把住家附近的貓引到我家旁邊餵食,後來請清潔隊通通抓走,只要時間到了, 擺個罐頭, 貓就一隻隻的輕鬆抓入籠.早點讓牠們脫離畜牲道, 也算是功德一件.
賣豆花的 wrote:那到底是哪一個?複製...(恕刪) 賣豆花的,你出現了最近餵貓都會被管理員罵,但是我就想餵貓咩上一篇,被管收了======================賣豆花的 wrote:那也不是你說了算今天樓主確實有餵過貓了已經上演了一小部份這你無法否認還有其他人說的影響住戶等這是部份的人的法則是以部份的人的角度來看 ( 部份的個體 )而不是以大自然的角度來看 ( 總體 )你說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則 我倒是很懷疑======================後來請吃碗豆花就消失了,同時我在板凳上等很久了,可以上菜了吧~"譂述一下閣下您,對自然法則(總體)之真義"我真的很想認同你的說法
Pentagon wrote:我鄰居也是這樣, 明...(恕刪) 所以這樣看來~因:愛心人士餵養流浪動物果:流浪動物造成麻煩後被抓處死一切迷底解開了~流浪動物是愛心人士害死的~結論:不餵不就沒事了~硬是要找大家(人+貓+狗)的麻煩~
賣豆花的 wrote:請問在公共區域餵貓狗 犯了什麼法?...(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這棟樓文章這麼少都懶的看,你很不認真喔。...(恕刪) 賣豆花的 wrote:複製你寫的 再貼上很難嗎?態度要這麼傲慢嗎?...(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請賣豆花的認真看文好嗎。...(恕刪) 請問他人問題,我都已告訴你方向(翻一頁就看到了),你還不找,不斷問相同之問題,非常沒禮貌及尊重回答問題之人。不要太偷懶,不要連按個滑鼠都要偷懶好嗎。
賣豆花的 wrote:我著重在通報會被殺掉...(恕刪) 為何要著重在通報通報是不得已而為之如果你生活的地方一出門就滿滿的是狗大便你又作何感想?該被指責的是棄養和任意餵養流浪動物的人真有愛心的話麻煩發揮力量促請政府立法嚴格規範並重罰棄養寵物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1689840&r=2&p=6#21504621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1689840&r=2&p=8#21508681愛扯什麼只是路邊飼養根本不犯法被告知法律規定後還惱羞成怒的人到處都在呢撇清責任倒是比誰都快呢 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