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熱切冀望扼殺兩個孩子的未來,那你們就去吧...

marcjacobs wrote:
無可否認的是非法正義...(恕刪)

那我只能說
你有什麼資格原諒他?
甚至該說
他們做了什麼事情需要你原諒?
他們有影響到你的人身利益?
今天除了他們父母~當事狗以及其主人外
沒有人有什麼原不原諒他們的問題在
而唯一能懲罰他們只有法律


非法正義就是暴力
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相同
非法正義就是犯法
本質上也是自我滿足
講難聽一點這跟虐狗也沒多大的差別在
發文又不回文
那你發了幹嘛?
對地球而言
人本來就不如狗
最少狗不會為了玩樂而燒死人
除了人類以外
我還找不到第二種動物會用玩樂當理由來虐待或屠殺其他物種的

順便回一下老愛提法律的人
請看看動保法吧
在那麼多年努力下推動的第30條法案
半年之後就因為某些有錢有權的傢伙關說修法25條
30條就被廢了

我不相信法律
又愛看英雄片
所謂法律也不過就是槍桿子出政權罷了
就像HERO裡面
久利生公平說的
殺了一個人還把罪錯推給被害者身上的年輕人
我不認為他有什麼未來可言

雖然這幾個傢伙殺的並不是人
不過以極慘忍的手段了結一條生命
以一個擁有普通道德觀念的人來說
這是所做不出來的事
這幾個傢伙的心理的確要輔導一下
小時候心態沒糾正
以後長大變成窮凶惡極的人
昨天看了那所謂的道歉文
實在是感受不出他們有覺的道歉
只是敷衍一下而已

這幾個傢伙變這樣
父母親難辭其咎
第一時間還推卸責任

做錯事就要勇於面對
承擔自己所犯的錯

這樣社會大眾也不會要故意找他們麻煩吧
marcjacobs wrote:
為什麼出事了, 家長反而不檢討, 反而要扭曲真相?
為什麼他們沒有在事情發生後, 公開道歉?


因為他們沒有義務要公開道歉
而且家長管教方式是他們自己家裡的問題
既然如此....
那我們就保祐他們吧....
看是社會是現實的還是那麼的理想化...
非法正義就算過了三千年, 它依究存在, 改變不了的...
不要忘記, 這是"人"的社會, 就算今天你們不認同它, 它並不會因此消失...
也不會因為法律而不見, 這就是現實.... 我們不是活在太平盛世下的!!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希望這一篇裡是理性的討論
不要有非理性的謾罵
不過我想,討論半天也沒意思,有網友實際發揮影響力,
對相關機關媒體發聲,合理的要求改善未來的制度與規範,才比較有建樹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哇哈~太好了...
那就廢除法律
大家各憑本事吧
marcjacobs wrote:
既然如此....那我...(恕刪)

我沒說過非法正義是不存在的唷
只是非法正義就是暴力
請看清楚這個事實
長久以來, 聰明的集團都會教唆未成年犯罪, 不是沒有原因的...
想起很久以前朋友說的一件事, 叫未成年去偷車利潤最高, 永不停止的輪轉下去吧!!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我還是相信我活在太平盛世的。
只要敵不動,我也不會動吧。

沒有人要保佑他們,法律制裁就很夠了,法律不足的部分,請打電話到立法院建議(這是真心話啊...)。
bala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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