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只是在說 "寵物可不可以和主人進餐廳用餐"
別說什麼舉黑人白人的例子不洽當
一百多年前生物學難道不知道黑人白人都是人
但當初白人就是把黑人當奴隸阿
當初黑人奴隸是白人的財產 , 如同現在寵物是人的財產
當初白人看不慣黑人奴隸進來餐廳和自己一起吃飯
就如同現在部分人士無法容忍別人的寵物和自己在同一空間 ( 板主還說包括可以通風的早餐店 )
請問這種類比何錯之有?
因為生物學上說人類都是同一種 , 所以黑人白人都可以進來
那說不定 100 年後,社會進步到 "狗貓和人類都是哺乳類,所以可以一同用餐"
所以現在是要爭寵物權的時候
但就如同金恩博士 , 最後不也被看不慣的人給暗殺了
從現在版上的網友反應看來 , 也不難想像當初為什麼會有 3K黨和暗殺金恩的人了~~~
最後
沒人在說 "撞死人和撞死寵物應該同罪"
現在只是在爭取 "寵物可不可以和主人進餐廳用餐"
如果餐廳沒口沒有寫禁止寵物入內 , 如果我的狗乖乖趴在桌下
那就可以
這不是什麼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這只是如同當初黑人要進入白人的餐廳用餐一樣平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