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的不錯卻心狠手辣...把狗裝進塑膠袋裡玩360度大風車...2009/06/25 update

eva710908 wrote:
Dear sky70...(恕刪)


有跟你說他很害怕喔

想不到還能跟狗通靈


要當事人寫道歉文
.
請要寫給狗看還是給人看

那是要寫狗字還是要寫人字


樓主po出這篇文不就是利用網路力量去譴責嗎(還自己嚇一跳,這不是你當初想要看到的嗎)

愛護動物不是壞事但是如果過頭那就變蠢事

事主都已經道歉各位卻還一味的追殺.

你要不要先跟被你吃下肚的其他動物辦個法會還是寫道歉信還是捐錢如果這幫人自認是狗的話那當然那位女事主要跟各位道歉因為傷害妳們同類.如果各位是人那憑那一點要人家對你們道歉
狗是你養的嗎


個人覺得各位也跟當事人沒啥兩樣


ps各位愛狗人士要不要也去植個晶片在身上呀(將心比心.要狗植晶片.各位也去植個晶片吧)

原來跟你們意見不同就被封鎖 喔

由此可見這幫人跟那個女事主沒啥不同甚至過之而不及

她是虐狗

這幫人卻是追殺呢

ddt3000 wrote:
樓主po出這篇文不就是利用網路力量去譴責嗎(還自己嚇一跳,這不是你當初想要看到的嗎)


我嚇一跳的是, 有些人用的文字, 而不是很多人看到....
我希望很多人看到, 是能夠提醒大家關心受虐約克夏的現狀

ddt3000 wrote:
事主都已經道歉各位卻還一味的追殺.


追殺? 唉.............多說無益

封鎖你了....bye bye
你怎麼知道是一年多的影片
大家都很厲害
都猜的出來
我想
不是大家有特異功能,不然就是有些人根本認識他
如果是私底下跟他有結仇的請私下找他
大家討論這個話題是關心小狗
而不是要讓人出名
天曉得是不是隨便派一個槍手上來道歉!?

本人做錯的事情!!!

本來就應該本人出來承擔!!

我到是認為!!!

如果發一個文章在她的BLOG表示對她所作所為負責!!!

這做法在我看來真的是在恰當不過!!

一堆人抱怨為何大家不放過她!!!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想過這個因是誰引起的!?

理所當然這個"果"也是要起因的人出來負責!!!



唉!!!

就是一堆人喜歡鬼扯....

連結紮都出來了...........

基本常識都不懂!!

卻又想炮版主!!!

不要在糢糊焦點了!!!

認真去面對"虐待"這件事情吧!!!

既然版主已經有和這位飼主私下溝通了!!

相信過不了多久!!

事情就會告一段落了!!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怎沒說閹割算不算虐待
有沒有體會到狗根本不願意被閹割
你願意被大風車還是願意被閹割

我看到的是欺負狗的被批的比狗還慘
愛狗的虐待人比虐待狗還惡毒
對同類尚且如此,更何況其他動物

我只是想看看你們的標準在哪裡
ryoRJ wrote:
怎沒說閹割算不算虐待...(恕刪)


一定要說白話文你才懂就對了.......

結紮的意義是避免流浪動物的產生.....

今天一個有良心的飼主會代動物去結紮就是怕牠生育過多!!

到時候沒有人可以收養!!

相對的就會造成社會負擔!!!

懂了嗎!?

其次人類也懂得自己去結紮!!

原因還要我敘述給你聽嗎!?


有種做壞事怕社會輿論壓力!?

意思就是說有犯錯的人都不能撻伐囉!?

今天行的正沒人會去管你是怎樣的人!!

既然你走錯路!!做錯了!!那是否應該去承擔這個過錯!?

說難聽一點!!!

今天虐待動物為何層出不窮!?

因為台灣只是消極的給予罰金!!!沒有其他刑責存在!!

如果說今天有立法保護虐待動物者處以鞭刑30下!!!試問!?誰還敢做!?(至少會大量減少)



您要不要考慮去幫助新竹五煞做辯護律師!?

因為對同類不能太殘忍!!!

牠們也只不過是認為好玩阿!!!!結果就玩死人了!!

造你的理論來說!!你應該會阻止大家撻伐牠們吧!!!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那不要養狗不就好了
要養就表示你一定會讓他結紮或閹割
你有沒有問問看那隻狗是不是寧願被閹割也要讓你養
狗會說:因為你實在太有愛心,寧願被閹割也要一輩子跟你在一起

如果你是狗你是不是寧願被閹割也要讓人類養
阿不是很有愛心?為了自己養狗方便就把它閹割
因為他生太多你就養不起啊.所以你是貪圖自己方便所以閹割他嘛
不是很在乎狗的感受嗎??
那你怎不去把老公男友閹割,免的以後生太多養不起造成社會亂象
廢話,當然不會嘛~因為我們不會那麼笨,狗就只是狗而已

拿愛護動物的招牌欺負別人可能是很爽的一件事啦
自己勒??我就不相信好到哪裡去,欺負人嘛,比欺負狗高級多了
閹割結紮是為牠們好
都是你自己在講
沒有你們這種愛養動物的人幹麻要閹割結紮
怎麼沒聽說要幫老鼠或鳥閹割
養自己就養不夠了還愛養狗什麼的
怕麻煩就是怕麻煩說一堆理由
自以為愛動物,愛自己比較多怕別人知道嗎
養狗養貓這些也都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自以為愛狗愛到靠杯,搞到人不如狗

看你這麼關心新竹5煞你就快去幫他們
別讓人家久等
說不定有共同休閒興趣的話你們可以成為好朋友
Monica220 wrote:
To Livia1115:
或許我書讀的沒你的多, 尊重他人當然也不是說說而己,
從您發文至今, 我尊重您的開始在於未將您加入黑名單,
讓您一直發文...而您尊重我嗎?...(恕刪)


有個人叫做伏爾泰你應該聽過,下面這句話也是老生常談了
我再分享一次
〝 你所說的,我連一個字都不同意,但是,我願為了維護你說這話的權利而奮鬥到底〞

01設黑名單的功能是為了避免有私怨的人PO文互戰或是到討論串胡說八道鬧場
可惜許多人錯用這個功能
把不同意見的人封鎖
使得整篇討論串只剩相同意見的人在那互舔傷口
乍看之下似乎版主的言論代表所有人、或這社會大部分人的言論
以上這種垃圾我理都不想理
最近一個代表作就是上網幫小波波護航的某個網友
看了那個討論串之後你會訝異怎麼好像全台灣人幾乎都很贊同花錢買學歷的小波波回台免試執醫?

我從不同意虐動物,你我的初始相同,只是我跟你從看這件事情出發的角度及落點有差異
以致處理方式也有不同的意見
我只想說 您沒有封鎖我或其他與你意見不同的網友,真的只是剛好而已,您覺得這樣做很了不起嗎?
讓小妹一直發文?意思是說我要感謝您的恩賜嗎
沒有搞錯吧
這網站的資源是01提供的 所有者是她們
是給所有網友共享的 不是你的,你把這裡當你的部落格嗎
你是不是搞錯了些什麼啊

或許您認為讓我維持發言的基本權利是恩賜
好 那我不置可否
可是部分文字中裡面的語意尊不尊重我想大家心照了



Monica220 wrote:
讀書, 請問您要讀那一本書? 民法裡的那一項條文內容有提到
民法裡簽定違反善良風俗的契約是無效的?
請有讀書的你, 教育一下我!


民法總則裡有介紹
學習民法總則的主要意義在於認識私法的價值理念與原理原則,把握民法上的概念形成與體系構造,了解私法上的基本規範模式,增益法律思維能力,要不這個世界上也不需要律師了
每個人都在網路上PO法條就代表正義啦
打官司是要律師辯論的
兩個律師不是在法庭上比誰六法背的熟然後在法官面前默寫就可以打贏的
推薦你一本
王澤鑑老師寫的
最新版是在97年版
他寫的我個人認為很不錯

如果你覺得我解釋的沒有很清楚
那我再舉個例子給你聽

假設小明跟小黃打賭說 王建民從今天開始一定連一百勝投
我們可以簽訂契約
如果他沒實踐 那我的頭就剁下來給你當球踢
即使小黃同意畫押簽字
請問你覺得上述契約是有效還是無效的

同上 既然大風吹根本是無意義的舉動
一堆人在那邊你讓我丟你小孩試試看
你讓我甩著你試試看 一直看著這種於法無據又荒唐的情緒發洩之詞
你們覺得對那隻小狗或那許許多多的動物有幫助嗎


Monica220 wrote:
(我身邊有律師執照有4人, 可以提供法律相關諮詢的有5人)


既然你握有那麼豐富的資源
那拜託你善用他們

Monica220 wrote:
是否捐款我認為由"筱如"自己決定, 動物保護協會或是你認為世界展望會, 植物人, 受虐兒童等等....都可以!!
金錢的付出, 是由自己想做再做的事, 沒必要因為他人的要求而做!!


我相信你在意的是那位小姐有沒有懺悔
而不是金錢
但我告訴你
除非把她拿到情治單位去灌自白藥
找一流的情治人員拷打她
要不永遠沒有人知道那小姐是否真的懺悔
那請問你律師朋友很多 不曉得你是否也有認識FBI CIA 還是前KGB呢
以至於

1. 請她提供實質的金錢付出 使得她的悔悟得以量化且有實質效益

2. 將你們窮追猛打根本已流為網路暴力 情緒發洩的自爽舉動做一終結
你們陸陸續續的要求對眾多受虐狗 流浪狗有幫助嗎?
根本已經接近如何好好修理他 折辱她了

說真的
你們要怎樣修理你們所痛恨的人是您家的事
但是不是要回想您當初上來PO文的初衷...這真的是您想要的嗎

(如果言語暴力 網路公審是您要的 那您...就繼續吧 不過不要把所有網友都拉下去好像大家都支持你們的作風
黑名單或許你已經開鍘了 但這又不禁讓我想到諾爾紐曼著名的 沉默的螺旋 理論 大意是部分人的持續、大力發聲讓社會上所有人都認為你們代表多數且主要的主流意識,事實上呢 看的出來已經不少人不同意你們的做法 當然 如果你接下來好好善用黑名單功能 你是可以發揮沉默的螺旋力量(沉默的螺旋丸是很強的 各國大選每次都被拿來操作))


花那麼多時間打這些 希望你還知道我的用意 多想想

算了我直講好了

我認為你身為發文者
同時似乎也兼具其中一方的領頭者
你的想法你的意見 具有某種力量
希望你能多想想盡力保持客觀
帶領雙方的氛圍彼此不要踰矩

分享一句我叔叔的話

能力越大 責任越大....................................啊啊啊

以XX代替XX 以OO代替OO
這些根本是鬼話

如果地球上有比人類更優秀的物種
人類是被豢養的

你主人怕你睪丸癌
怕流浪人沒東西吃

就沒問過你意見率自把你割了
你同意嗎

他有經過你同意嗎
他可曾問過你意見?


\



全都是來自於人類觀點的傲慢

人有人權
狗呢
因為牠較低等因為你在養牠你就可以不用經過牠同意
剝奪牠的生育權
剝奪牠的快樂

只要你每天回家對著你搖尾巴就夠了?

人類根本不應該養狗
只是

這是千百年來發展的人類文明的其中一項產物
我無意也無能去改變他
只好做出現階段以人類立場來說對牠最好的方式
就是以XX代替XX 以OO代替OO
這我同意

但這未必叫愛牠 叫為牠好
我們被迫這樣做 我同意是不得已

不代表牠們願意 開心 的接受我們這樣做

大言炎炎可免了


給樓下502樓的莫妮卡
你有沒有把跟你意見不同的人就把他們當下等人我是不清楚
不過從你一開始把沒有封鎖跟妳意見不同的人當作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我想對於你是否把別人當作沒有資格說話的下等人應該是不難理解

btw...我發現即使被你封鎖,還是可以善用編輯的功能耶
對於01的功能我只能跟妳說抱歉了,一直讓你繼續聽到不想聽的話

『01的功能要怎麼樣使用.....自己高興就好,』你以上這句話我很清楚啊,看樣子你活在自己的世界很開心啊

『卻對於一些想要刻意模糊別人焦點的人, 或是想要引起別人注意的人....而感到無奈與生氣!!』
『我封鎖了一些我覺得一直讓這個討論文章,
變得模糊的發言,』

你不要鬧了,你的格局跟視野還有你擁有的學識,什麼時後讓你有足夠的資格擔任法官般的仲裁角色?
你憑什麼來決定誰的意見是意見?誰的意見叫模糊焦點?
並不是不隨著妳們團團起舞、敲邊鼓、落井下石就叫做模糊焦點耶
並不是不同意妳或妳們的要求或舉動 甚至不接受你們講話的態度與語氣就叫做模糊焦點耶

我有不同意不該虐待動物?或是叫那女孩不要也不用出來道歉嗎?

對於你想要藉於網路公審的壓力迫使那女孩就範 你已經達到目的了 新聞都上了 還不知足嗎?
還什麼振振有詞 出錢出力讓人玩玩活人大風吹這種極度不理性充滿情緒的進似無賴之詞都出來了?

如果法官判決強姦犯你認為輕了,
那你是不是也要上網再來一次網路公審發文問主審法官今天要不要讓她的女兒也讓人姦姦看?
你自己想想看這種話能聽嗎
說出來有意義嗎?

從這個議題所引伸或衍出的一些網友對妳們的問題
是質疑妳們自己平時的所作所為及思想是否表裡合一且符合妳們所要求的立場
表裡不一就表裡不一,回答不出來就回答不出來,沒有關係,並不會有人看笑話

不要回不出來然後轉移話題美其名給人安個模糊焦點的罪名接著就封鎖人

01不是你家開的,不是說你開一個議題,然後過程中大家都只能配合你的流程、進展跟妳想要的結果
然後不容許別人對妳質疑
不容許別人探討相關事件衍伸出的一些迷思
再提醒你一次 這裡是網路公眾論壇 想要自己當編劇請善用部落格

哦對了

差點忘了

你都說你是屬於那種 自己高興就好 的人
看來你真把這裡當部落格
呵呵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