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kle wrote:
這時候他就可以選擇換一家能接受的飯店了
不是說有六千多家很歡迎導盲犬的商店嗎
裡面沒有一樣是五星級的飯店嗎?
如果裡面也沒有五星級飯店那六福也不是唯一該罵的飯店了吧(恕刪)
實在不想把話講得很極端
但似乎不如此不行
重點不是還有六千多家歡迎
而是依現行法令規定,不歡迎導盲犬進入的飯店一家都不可以有
不照規定,就等著收罰單,而不是"去別家就好"
loser1028 wrote:
對於只想抬槓的缺乏邏輯的蠢蛋來說
1. 駕訓班路訓: 駕訓班會通知公路管理單位, 同時會支付保險, 同時選擇較少人出沒的路段, 所不不構成高風險不知會的問題.
2. 上路同意: 駕駛執照就是准許上路. 准許上路以後風險是對等的. 所以我應該支付給其他用路人的成本其他用路人同時也要支付給我, 互相抵銷.
nono1822 wrote:
所以你這個結論根本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