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28號去的意思應該是...(恕刪)
兇手有四個耶…要買四瓶啊~
真是可惡,四個人欺侮一隻小小狗!!


高中生…還沒長腦袋嗎??
花花小女孩 wrote:
此私人訊息隨討論區回覆文章一同發出, 檢視原討論串:XXXXXXX
只要私人訊息最後一段有加這個就是跟隨著討論回覆寄給對方唷~
反之...沒有最後那一段...就是....主動發私人訊息唷!!
lliky wrote:
只是對於這兩個國中生的事件處理方法不同...
而在那爭吵...不好啦...
momolly wrote:
其實我今天在上班時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