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邊可以檢舉遛狗不系狗繩,不清狗屎,亂撲人?


syshiu wrote:
各大社區&公園充斥著這種牽著畜生的牲畜

形容的傳神啊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Garfield65 wrote:
還有另一些路人不了解狗、愛逗狗...(恕刪)


我老婆因為從小養狗, 平時就很喜歡逗狗, 但從來沒被咬過(如果, 因此被咬我也就認了). 不過倒是常常被一些突如其來的小畜牲嚇到(真的是小畜牲, 算一算遇到這種神經的狗, 以小型犬居多). 基本上, 我是不太會跟這些畜牲計較, 就算想計較, 當我們回過神來, 牠們老早也跑得不見蹤影了. 不計較是一回事, 但是我們就應該活該被嚇嗎? 也許, 人權不一定要大過狗權, 但什麼時侯, 狗權又能大於人權了, 我還得了解牠的性情, 順著牠的意思才行. 那天, 我心情不好, 拿石頭自衛及回擊時, 打傷了狗, 就不要說我虐狗. 我是不知道國外狗權是有多進步, 我只知道, 我看管教惡貓及報告狗班長時, 裡頭教養不好的狗或貓是會被安樂死的.
說到這個...有人把毛小孩看得理所當然
像今天早上A鄰居就跟養很多小型狗的B鄰居吵了起來
因為B鄰居每天早上都會把他們毛小孩綁在自家門口
只要有車有人經過3~4隻毛小孩全都一起叫
這聲音隔了幾戶人家都聽得到

最後A鄰居受不了(他還算離B鄰居很遠)
而我家離B鄰居才1戶而已
A鄰居就與B鄰居大吵起來...其實我蠻贊同B鄰居的說法
養狗就是要對他負責要教育
不要造成別人家的困擾~其實我早上每天上班經過都會被他們家毛小孩吠

不過B鄰居似乎不覺得有錯就是....


我工作的地方也有同事養狗

不把牠綁起來讓牠亂跑

有天我被咬了

跟他反應

他說~~哎呀!那是牠在跟你玩


我 : 好吧,跟你說了,你不管,以後那隻狗再靠近我,牠身上就會有我的鞋印



狗主人就是這樣


自己的狗永遠最乖最可愛,就算咬人,也是在跟你玩

就像電視常有的


我家小孩很乖!!都是被別人帶壞!!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doraemon0208 wrote:
有天我被咬了

跟他反應

他說~~哎呀!那是牠在跟你玩

喵的.....那我可以不玩嗎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asd9516541 wrote:
你可以在自私沒水準...(恕刪)


首先你說寵物狗咬到小朋友得狂犬病??......
天啊,你幾歲? 你有讀書嗎?? 光你回我家犬如果有狂犬病咬人這點我就覺台灣很多人沒知識還給人知道有夠好笑!
狂犬病如果這麼容易得我想也不會找到發病的都是.....(請自已查)! 而不是在狗身上!
你回覆我前請先查一下(狂犬病)好嗎! 看到(犬)就以為是狗專屬的哦? 真夠好笑的!

那人類有愛滋病是不是你家人也不要到公眾場合,因為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啊?? 笑死我了!

另外狗到公園害孕婦? 你覺得台灣公園跟公眾場所的沒教養亂跑小孩比較危險還是狗?
發生人撞人造成的意外比較多還是狗撞人??
狗會比小孩造成社會安全嗎?? 別把人類講的好像很棒一樣!
我寧願旁邊都是狗我也不會想跟旁邊有白痴家庭帶出來的沒教養小屁孩在同一空間!
在餐廳我旁邊主人帶條狗安靜的睡在旁邊,跟一個沒教養小養吵跑鬧,養的比狗還不如!

我重點是....遛狗不系狗繩,不清狗屎,亂撲人是不對,人類自已的愚蠢更可怕!!

ps:家犬有狂犬病這回答真的笑死我了! 我直接想到你家人可能有愛滋病....噗!

家犬98%我敢保證比你家小孩安全多了! 正當防衛當然可以! 你小孩如果往我衝過來我也可以伸出腳正當防衛啊,
所以....你當(人)跟我家的(犬)比,並沒高尚很多! 但我家狗不會白痴到把(愚蠢)當知識讓人笑!

台灣會讓外國人覺得台灣人沒水準並不是養狗的人,
公園山區路邊旁的垃圾是狗丟的? 並排停車?闖紅燈是狗幹的?檳榔汁是狗吐的?
原來外國人眼中這些沒公德心的都是養狗造成的,原來如此!


沒養狗的人還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還區分(沒養狗)比(養狗)有水準....笑!

syensou wrote:
你到公園都不讓你家...(恕刪)


大公園遛狗都不上牽繩?動保法是這樣規定的?

如果不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 如果有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

/h,n wrote:
您去哪個大公園?可以不綁狗鍊讓狗亂跑?

動保法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如果是在公園,就是違反了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以台北市為例,在公園溜狗未繫狗鍊,違反暸管理條例第13條第九項攜帶未加適當防護措施之寵物或其他牲畜。

您去哪個公園,可以告知一下嗎?!

小弟有隨身帶相機的習慣,可以幫大大留下玉照,讓鄉民們瞻仰一下!
當然,回家還可以上網將照片發給相關單位處理。

祝您溜狗順心...挖鼻孔挖鼻孔



原法條是: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
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意思差很多



動物保護法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
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公告: 法規名稱:農牧字第1040043358號公告 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 民國104年09月23日 修正 )
一、具攻擊性之寵物指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隻。
二、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及與其混血之犬隻:
(一)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
(二)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
(三)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
(四)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
(五)巴西菲勒犬(Fila Braziliero)。
(六) 獒犬(Mastiff):
三、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
(一)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
(二)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
依據: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三項


gentle7 wrote:
大公園遛狗都不上牽繩?動保法是這樣規定的?
沒養狗的無法體會養狗的人士想讓自己的狗開心的在草地上跑的心情!

基本上狗主人敢不牽繩讓狗自由跑,幾乎都是有把握自家的狗不會咬人才敢這麼作~~

當然總有少數敗類例外~~

台中市有名的草悟道中的大草地,假日很多愛狗人士在那溜狗,有許多也沒牽繩,旁邊很多遊客還特意靠來看狗,摸狗~

會怕狗的,其實可以來這場所,多接近狗,就不會那麼怕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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