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笑話小公主 wrote:
好啦,不砲了,模糊此...(恕刪)
全部看完了,大家立場不同,沒有誰能夠說服誰,
原文只是希望提醒所有人要多留意中途的選擇,
對於文中不負責任的中途提出譴責,
對於被隱瞞欺騙的不滿發聲,
如果大家都是尊重生命的人,何必搞到最後互相攻擊咧?
說不定今天換個地方聊,大家還可以是朋友,也不會扯這麼多,
也許大家都不是有心嘴泡的,不要讓嘴泡變成常態好嗎?
天外小兔兔 wrote:
這邊其實要告中途的話...(恕刪)
ian-hsu wrote:
jrta1597 wrote:
同樣一句話回給你:你...(恕刪)
你又回來啦!
這是大法官廣意的解釋

ian-hsu wrote:
那當然要拿對方可能瞭解的情況來比喻,也常聽到人比豬狗的事情
在公堂之上比喻一下應該可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