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關於快樂交大閃狗社

原先的文章已經被鎖,所以我在這邊po一下交大校方的回函
PS.X是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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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同學,您好:

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令人遺憾!

因校長出國已先請許副校長對此事進行了解與處理。

經許副校長查詢學務處等相關單位得知,自稱"快樂交大閃狗社"的同學已在網路上對他的行為抱歉,本校對狗之對處理向來採尊重及有效之管理為原則,最近學生成立"交大汪汪社"亦基於保護與管理校園狗之安全。

希望不要再有任何虐狗之情形發生,謝謝您的來信!


敬 祝

暑假愉快!


校長室助理

陳正芬 敬上

popen wrote:
我是那位當事人, 我...(恕刪)




sb-800在夜間閃到人都會一陣暈~!
樓主有沒有對人閃過?
被閃的人高興嗎?
有對自己閃過嗎?




希望你真的對自己行為認錯
而不是輿論壓力下


真的對狗狗認錯
去加入交大汪汪社
為狗狗盡一份心力吧
我也覺得這樣夠了,至少當事人得到了一個教訓嘛!!
我們繼續在上面罵他,叫記者去賭他,
最後如果他受不了輿論的壓力,做出傻事,
到時候這個責任,是不是大家都要負!!
(這事件的嚴重性,恐怕不比他對狗狗做的來的輕吧!)
大家對狗都這麼有愛心,對人也可以多一點包容心。
如果他真的有心道歉,相信後續該做的,他自己會去做。
閃狗的行為是不對的!
但當事人已經道歉改過,
版友們是不是該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呢?
或許他還沒找到怎麼補償的方式,
或許他還在調整心情,
或許...我們該給他點時間改過吧.

另外;小弟個人的感想是,
落井下石人人都會,
雪中送炭卻多不願為.
此時發揮您的毒舌功力,
和當初拿閃灯照狗狗的行為,
又有何差別呢?

包容犯錯者,找出補救之道,
也許還更切實際吧~~
看了一下子!文一下子很多,看了也眼花!

這是"不對"的事!
我覺沒必要作其他衍生的討論!

他也已經道歉認錯!我覺要給他一次機會!
朋友告訴俺這篇討論有俺的照片俺才知道這件事
俺也是那張團體照裡的一員
但是這僅是參加一次人像外拍活動後的團體照

個人與該虐待動物事件完全無關
卻因這樣一張團體照(還包含個人暱稱在上面)
讓俺心裡非常的不愉快

在此請站方、版主能將該照片移除
或是將其餘無辜人士的暱稱、相片完全消除之

砍掉重練 wrote:
記得以前有一個餵小貓吃洗衣粉的嗎...下場很慘....


那個人後來也沒怎麼樣, 好像只有被罰款吧...
某電腦公司方姓法務嗎?
popen wrote:
我是那位當事人, 我...(恕刪)



基本上我想要用我的2隻sb-800

閃你

你閃了幾隻狗


我就閃你幾次


irvin已經跟我說明了
因為這張照片是我們去年活動後所留下的紀念
目前是nc版的相簿
如果可以的話,請irvin刪掉m01上的連結
或是請m01的版主刪除連結
我的相簿http://www.wretch.cc/album/sssssaaaaa
RX78 wrote:
這件事情你的道歉太晚...(恕刪)



前輩我想請問一下ptt是再哪一個版阿?


我想要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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