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又咬傷幼童

果然有部份人士會拿狗跟人比...

流浪狗捕捉進收容中心...公告領養或安樂是目前法律上的規矩

應該說路上有流浪狗本來就該照這流程走...而不是毒牠或打牠

但是現今哪一條法律有說流浪漢可以比照辦理了???

還好理性的人在這版上還是占大多數
那些愛享受"餵野狗"樂趣的人,才真是該死

拿公有的空間滿足自己養動物的私慾

還危害大眾的安全..........

理由再冠冕堂皇還是一樣.....自私.......


Molonlabe wrote:
美國算不算先進國家?

(1) 美國的流浪犬也是撲殺。
(2) 路上抓到的狗,如果在短期內沒人認養,幾乎一律撲殺,至少60~75%的撲殺率
(3) 如果野狗傷到人類與其他動物,抓到一律直接撲殺。
(4) 有人飼養的狗如果重傷他人,也是直接撲殺,然後飼主要吃上賠償官司。



至於德國流浪狗的議題,也請先弄清楚再提出來說嘴:

(1) 德國野狗若是傷人或是受傷,也是直接撲殺。
(2) 如果你住過德國,或是與德國人討論野狗議題,你就會了解,德國市府也是直接射殺野狗。 雖然有德國有立法禁止殺狗,但是德國警方對於「市府射殺野狗一事」幾乎是視而不見。

因為『人民的安危 > 狗』

(3) 德國養狗的人要很重的狗稅,試問,在台灣比照辦理提案的立委會流失多少選票?
(4) 由於經濟不景氣,很多德國人因為付不出狗稅而也開始棄養。 在德國隨處可見的流浪狗之家也因為景氣不好,收到的捐款大幅下降,也開始無法支付龐大的養野狗費用。 加上棄養數量一直上升,很多流浪狗之家也是狗滿為患... 換句話說,流浪狗之家的「人性狗空間」已經大幅減少,所以開始有大量的狗關在一個小籠子的問題出現。

現在你看得出來德國接下來會怎麼做嗎?
就是準備仿效美國,也就是上面列舉的第二條:路上抓到的狗,如果在短期內沒人認養,一律撲殺。

如果你想問我德國人在哪裡? 他的辦公室就在我隔壁,上面資訊是新鮮熱辣的現實。



德國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完美。
美國也沒有你想樣的那麼完美。
先進國家處理野狗的方式根本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好心。

他們只是撲殺得比我們徹底,快速,有效率。
在美國,只要被撲殺的狗沒有受到長期痛苦,沒有受到虐待,那就合法。
換句話說,讓狗安樂死是合法,並且受到人民支持。

重點是,他們沒有閒閒沒事幹的立委或民代在地上學狗爬,學狗叫,阻饒市府人員捕狗殺狗。
所以才創造了路上沒有野狗的事實。


再贊成不過

總是有人把流浪漢和流浪狗做比較,這兩件事情本來就不相同,不要再牽扯來牽扯去。

就安樂死這件事情來說,不要只會說安樂死是錯的,當你小小一間收容中心只能容納約百來隻流浪動物,每天棄養犬隻是不斷不斷增加,台灣飼主的素養你以為都很好嗎,你以為清潔隊捕犬數量會比民眾丟狗的數量多很多嗎,即使是清潔隊送過來的,民眾棄養到清潔隊的也是占多數,你當空間、金錢、人力可以無限制增加嗎?

可以好好把事情真實面徹底看清楚再來討論究境哪裡需要改變嗎?
空間、金錢、人力就是不夠無限制的收容。
如果有不安樂死又不會影響到民眾的方法,誰會反對。

還有最重要的,如果動保團體要將餵食放養合法,就是給民眾最爛的生命教育。

TNR的R只要有不負責任的飼主和餵飼放養人存在就永遠不會成功。
台灣飼主素質差,就只能用素質差的方式來定行法規,台灣就是台灣不是美國也不是德國。要比照先進國家的方式來行事,也要看台灣有沒有那個能耐。

至少我知道,農委會還有理智的官員再阻擋這些不合理的要求就夠了,動保人員自行掏腰包出錢做結紮我很佩服很感謝,但是他們要求的原地釋放後的餵飼放養就完全破壞了TNR的R的本意。

至於為什麼會有不少人不喜歡動保人員,這就是其他不理智動保團體及民眾造就出來的結果。
不尊重他人
所有的問題跟我們這邊沒養狗的都沒關係

最大的問題來自於

無良繁殖場->沒公德心養狗人->動物收集僻的狗場->愛餵人士->動保團體

各位覺得那一個最好解決???全部都很難啊

怎麼解決

kn4624 wrote:
你們就只會在出事時龜伸出來罵一罵

可能是怕到時候你號召丟雞蛋
NxP wrote:
這就是典型的偽善. ...(恕刪)


如果說這是偽善,那應該說你不善良囉,動物其實想的很單純,就是想活下去罷了

被丟掉的以及又再繁殖在地生活的狗,不得不說是個很棘手的問題

他們的生活空間跟人類很很大的重疊,自然難以避免有時會互相對立

通常有危險的野生動物跟人的居住空間有蠻大的差異

所以比較不會互爭地盤,但如果野生動物闖入人的居住空間時,也不會馬上就要他死吧

也只是麻醉他,讓他回到他原本的生活空間去

但是我不反對有些真的造成人類傷亡的危險動物,可以處以死刑

因為動物之間本來就是會互相爭地盤,甚至造成傷亡

反歸動物之間,一隻老虎除非要吃你,或者你危害到他,他會真的要你死嗎?

我想答案是不會的,但為什麼一講到人類製造的流浪狗問題,就是不分軒輊就是要他死

不是所有的狗都會對人造成傷害,不要把一些個案當作是全貌,這樣有點過度放大

但既然有發生就代表未來還是有機會再發生,人比流浪狗聰明

是否也可以想出一些像對待野生動物的方法,盡量區隔開人跟流浪狗的生活空間

減少對立爭地盤的機會,而不是一昧就是要他死

我想這不是一個高智慧人類的唯一選擇吧








阿shuin wrote:
如果說這是偽善,那應...(恕刪)


你這說法又犯了動保常犯的問題,

僅僅只把焦點放在人狗之間,

事實上,

流浪狗危害到的不只是人類,

更多受影響的沒人幫忙發聲是原生物種,

他們不會說話、不親人,

所以更不會有人去注意他們受到流浪狗的影響。

很多動保都想說把流浪狗放到山林裡,

其實那是對那地區環境生態平衡的破壞,

流竄到山裡的流浪狗肚子餓看到藍腹鷴,

會因為藍腹鷴是保育動物而不吃他嗎?

當一隻梅花鹿誤闖流浪狗的領域,

會因為梅花鹿無害而不攻擊他嗎?

之前花蓮某袋鼠園的慘劇還記得嗎?

動保只會爭TNR、餵食除罪,

如何管控、配套、影響全部都無視,

該做的不做,

所作所為僅只滿足自己愛心的成就感,

那流浪狗的問題永遠沒有解決的一天。
taider1978 wrote:
野狗會攻擊人原本就是被觸怒的 但是要如何避免觸怒野狗本來在執行上就有困難


去年8歲女童走在路上就是莫名被攻擊...監視器會說話...

野狗不同於家犬...是有獸性的...會主動獵食體型小的動物...大群的甚至敢攻擊成人...

就事論事...

應該防堵的是棄養的發生...強制登記、訂定罰款罰則之類...

但是已經被棄養的或出生就是野狗的...該補殺就執行吧...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為了滿足少部分人的偽善,卻要危害或犧牲大多數人的生活品質

愛它,請帶它回家,不讓它繼續流浪

而不是放養在各個角落以便隨時滿足你們發揮愛心的欲望

每次對自己不利的文章只會用檢舉的,有點GUTS好嗎??? 肚子裡沒墨水可以說服人了?

既然有人餵的狗、TNR的狗都這麼乖

為什麼黃泰山和一堆保育人士還要抗議修法,把"餵養視為其飼主"這條廢掉????

都很乖阿不會作亂阿,為什麼還要推除責???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