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路上一隻喵星人 耳朵明顯不是打架受傷而是被拿東西燙傷。 心裏突然想起前一段時間被掐死的大橘子!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感覺還是不夠力。一般的動物虐待事件發生也都沒看過判犯罪人入獄,不像美國有動物警察animal police 光是被舉報的有虐待動物的飼主就有被告入獄的可能性。我們真應該看齊人家的動保法。甚至希望可以經由政府公告相關的動保法懲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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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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