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即將結婚並跟老婆完成登記
所以想請教一些財產分配的問題
因為小弟本身名下有兩筆不動產
假如有一天小弟我意外身亡
我希望我的財產一份由我的父母繼承一份由我的老婆繼承
會這樣問是因為工作本身就有一點危險性
又因為小弟的父母都是身障者沒有謀身能力
如果有一天真的發生不幸
我會希望老婆可以改嫁(我跟老婆都還很年輕)
但是父母就會有經濟上的問題
為了防止以後金錢上的糾紛
我該再結婚登記前做時麼樣的申請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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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弘咩 wrote:
小弟即將結婚並跟老婆...(恕刪)


先把遺囑寫好...

阿弘咩 wrote:
小弟即將結婚並跟老婆...(恕刪)


預立遺囑~ 過程及方式都要合乎法定的喔~~
如果日後有小孩,兩棟房子由配偶跟小孩均分,父母繼承不到(預立遺囑,配偶小孩也有特留分)。如果沒小孩,配偶應繼份也有一半,這兩種情形兩棟房子要怎麼切割?比較乾脆的方法是把一棟房子過戶給父母,不然就是辦理不動產信託。

另外婚後取得的財產,配偶可以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喔。
立了遺囑只是分配財產~
如果人真的走了,現金價值(現金 房子 土地...等等)超過1200萬 就要課稅10%(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

如果人沒走,每一年度只能贈與220萬,超過220萬就要課稅

EX:
人走了留下房子價值3000萬 現金價值2000萬,扣除額(先設定500萬)


遺產稅=(5000萬-免稅額1200萬-扣除額500萬)X10%
=3300萬X10%
=330萬

所以,你家人繼承還要繳稅330萬....

扣除額項目很多請參考國稅局網站



再來大家最討厭的一個人~~保險業務~~(有錢人最愛保險不是沒原因的)

保險可以轉嫁風險,也可以避開"絕大部份"的稅金


有問題可以私信我, 或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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