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幾位朋友合夥開飲料店,幾個月來一直虧損,又剛繳了3個月租金,店內又囤積不少原物料,經過開會有多數股東決定撐到店租到期順便將原物料以成本價出清在清盤,但有一名股東說他要退股,還說我們要拿錢出來吃下他的股份,但是在一直虧損的情況,而且也沒人願意拿錢吃下他的股份. 請問如果他退股我們一定要拿錢出來吃下他的股份嗎? 還是把所合資的錢扣除所有資出在將剩餘的錢依股份比例退還這樣可行嗎? 因為信任關係所以沒有任何的合約
就算是親朋好友,我也絕對不會拿錢出來吃他的股賺錢你要分,賠錢其它股東貼這麼穩賺的工,我來就好如果他要這樣搞,要不要問他你有沒有考慮拿錢把大家的股分吃下來(反正沒白紙黑字咩,你們全不把本金拿回來,剩下的再還給他,沒剩他家的事)如果他不願意,問她那為什麼我們要?
艾潔歆 wrote:我跟幾位朋友合夥開飲...(恕刪) 還是把所合資的錢扣除所有資出在將剩餘的錢依股份比例退還這樣可行嗎?這樣做是正確的,合夥關係就是這樣,但有些退股的人會覺得吃虧,那是他自己的觀念問題~
這種股東還不少見,由於沒有正式股權協議,可以用下列方法:1.立即終止營業並進行清算(長痛不如短痛,朋友還能維持)2.進行資產負債與現金評估,若原有股東不願接手,他可以自行找人出資買下股份(賣價高低他個人的本事)3.如果店面地點屬熱門區,可以估算如果低價購入他的股份後當二房東轉租的投報率與已投資金的回收期.但是,也因為沒有正式股權協議,出資款是股款或是借款,法律上的認定還會有一定的模糊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