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操作股票一年賠100萬
這樣還要繳證交稅?
某乙操做股票一年賺100萬
只交易一次
竟然只繳一點證交稅?
真正公平的制度是
你賺多少錢
依照所得稅的精神
就依規定繳多少稅
把證交稅完全廢除
把證所稅依照比率繳納
如有虧損
可保留三年扣抵
這樣台灣每一個人都繳得心甘情願
政府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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