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人是這樣的
夫妻開了一間小火鍋店但是撐不下去
經營6個月了 已經準備辦理歇業
查了一下 根本繳不出什麼申報的文件
我們免開統一發票
是一般小商行
所以帳的部分也沒辦法提供
(我們只是小本子記帳)
員工也都一一離職
所以目前只剩下我跟先生沒退保
我目前有個疑問
1.是因為我是現在才知道每個月要繳扣繳跟二代健保
等於我年初也沒有申報租金支出扣繳憑單
2.這樣我是直接到國稅局告知我要補繳所有二代健保以及租金扣繳後再申請歇業嗎?
3.還是直接找代辦完全委託給她們,不然一步錯步步錯
因為真的是小店,營收不到20W 每月都在虧
另外還好我有即時察覺租金問題
不然如果是沒在用電腦手機的老闆
完全就是被吃死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