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已經列呆帳的貨款,今年客戶突然還錢,還要算收入嗎?

公司前年有一筆30萬元的貨款追不回來,當時會計已經照規定列成呆帳損失。今年對方突然匯了8萬元回來,老闆說這本來就是公司的錢,不用另外報。請問這筆還款還要列收入嗎?帳要怎麼處理?
請叫我小魚同學 wrote:
公司前年有一筆30萬...(恕刪)


應該是:其他收入 吧?
這筆 8 萬元還款必須列為當年度的收益(收入),老闆的說法是不對的。因為前年列報呆帳損失時已在稅務上扣除該筆費用,當初追不回的款項一旦收回,依規定就必須認列為收回年度的「呆帳轉回利益」或「其他收入」,否則國稅局查帳時會視為漏報所得並遭到補稅或罰款。會計分錄處理方式借記:銀行存款(或現金) 80,000 元貸記:呆帳轉回利益(或其他收入、收回以前年度呆帳損失) 80,000 元如果您需要,我可以進一步提供:如何在營所稅結算申報時正確申報該筆收入提醒會計在帳務備查簿中如何做後續追蹤

By gemini

以下個人

報呆帳能扣抵當年稅額

如果收到錢不報 相當於漏稅
該怎麼辦才好啊
要分財跟稅去看,財上可能認了呆帳,做其他收入,稅上我猜沒認(要認呆帳沒那麼容易,不是說一句沒收到款就可以認),可以跟會計師確認,應收搞不好還掛著,可能有提備抵呆帳吧,就沖回。
這對老闆來說,
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該怎麼辦才好啊
老闆應該覺得這筆算撿到的。
若某一筆應收帳款以前已被認定無法收回並「實際沖銷」,但後來又意外收回現金。
步驟一(恢復應收帳款):借: 應收帳款 (Accounts Receivable)貸: 備抵呆帳 (Allowance for Doubtful Accounts)
步驟二(收現記錄):借: 現金 (Cash)貸: 應收帳款 (Accounts Receivable)
稅務注意: 依稅法規定,收回以前年度列報之呆帳損失時,應轉回備抵呆帳或列為收回年度之非營業收入(或其他收入)。
問跟公司配合的會計事務所的會計師阿
算。對法人來講 算多出的錢 當年虧損都認列也報出去⋯⋯
該怎麼辦才好啊
認了不見得有報(財稅有差)
老闆都這樣說了,若不照辦,你從此就黑掉了
你是不是想A下來?
有記錄先不要!!
問會計師啦!
聽到老板說這原本就公司錢不用另報
就可以趕快找下一份工作了丫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