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5566kk wrote:如果你開店地點的租...(恕刪) 恩恩會申請行號起初是因為想「合法登記」(其實很多店家根本就不登記等抓到再說)就算我們的租金再乘二也沒有十萬說穿了很多早餐店也根本破二十萬因為有太多不合理之處,所以會想要提問
0926414414 wrote:這個讓我想到當初為...(恕刪) 原本心意就是想要合法去做結果遇到了之後才發現很多根本就不合理阿(又剛好遇到一個根本沒在聽我講話的稅務人員)當老闆需要了解和做的事情很多困難也很多大家一起加油吧!!
snowering wrote:永康街的 天津蔥抓...(恕刪) 還有公館陳三鼎的青蛙撞奶 排隊排成那樣也沒開發票 一個月沒20萬我才不信咧 是用淨利報給國稅局嗎?國家不是很缺錢嗎? 一天到晚說沒錢? 底下請國稅局人員卯請來去抓就好了阿 難不成都要靠警察去抓交通違規為國庫賺錢嗎? 外面營業額超過20萬但是沒開發票的一大堆 都不去查 之前寫信到國稅局去查我家樓下豆漿店沒開發票 結果叫我自己去查???然後給證明 請問那是妳們要主動去查的 我只是報給你這邊沒開發票的店而已 還叫我去查 你給我錢去查阿 跟本有病 有夠瞎 底下都這樣了 難怪政府老是喊缺錢
看完您的補充說明,個人覺得您是有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要件.但是如果假設以房租4萬5來說,當初那個承辦人員應該是以房租一般佔營業額約20%,來推估您日後的營業額應該會超過20萬.為了節省以後他們的麻煩(還要再跑去現場).也為了增加國庫的稅收,"比較強硬的勸說"您使用發票......既然都已經這樣了,廢止再重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