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工作要繳國民年金,沒繳是要補繳利息的

a14927 wrote:
國民年金65歲往生,...(恕刪)

可是我記得

喪葬補助有七萬多
fujinla_001
應該是剛好超過65歲,不在投保期間了,以勞保類比就是你已經退休不是在職了沒資格領.完美達成牛馬+韭菜條件
國保規定須繳納至 滿 65 歲的前一日為止
應該是說在繳納期間才有喪葬補助,剛好也完美錯過

其實也不能說不合理
國保是勞保的某種替代
勞保在職期間,有喪葬補助合理,不在職也是沒有
但是65歲之前,你一被資遣還是離職,國保馬上自動銜接
所以再怎樣還是有國保的喪葬給付

他這個就是過了65......又沒直系親屬...慘慘慘
天國一輝小寶寶
[大哭][大哭][大哭][大哭][謝謝][謝謝][謝謝]
fujinla_001 wrote:
他這個就是過了65......又沒直系親屬...慘慘慘


要直系?老婆不行???

65歲剛滿死,3個最基本都沒有,鼓勵人不能活過65歲?

1.老年年金沒了……繳過錢不能退給家屬.
2.遺屬年金:被保險人死亡時,符合資格的遺屬可請領……要怎符合?
3.喪葬給付:被保險人65歲前死亡,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 5 個月月投保金額,要65歲前死喔……

什保障人民,根本劫貧濟富,沒工作時懲罰勞工,不繳罰老婆(不知改了沒),現繳了,如人剛65歲往生,全部充公,這是什麼道理?還義正嚴詞法就是如此,誰叫你是老百姓,根本詐騙

算了,民進黨萬歲,民不與官鬥……官啊!
fujinla_001
我記得新聞說他未婚啊,他就是符合所謂地獄倒楣鬼條件的集合體吧,不過以後要符合未婚,無後,無"扶養事實"直系親屬這些條件,隨便都一大把.政府賺翻了,的確.


地雷一堆,
本看中第5點喪葬補助,這樣滿65就沒了……
那為何要繳?每月幾千買股票/ETF不是更好.

保障何在?政府連這也要騙……
fujinla_001
想要"重度"身障認定是很難的
才繳一點錢
還想要包山包海


勞保本質
就只是基本社會保險的一種
重點應該是在傷病和職災的保障
其他覺得不夠
那應該自己加保商業保險

跟健保一樣
基本保障而已

當然有人覺得政府應該要包山包海
那也可以
看看國外的高福利高稅率
想要高福利保障
就必須要接受重稅

台灣現在的制度是重稅嗎?
smallbeetw
冥禁洞搞綠電的時候哪樣不是包山包海?...
我愛Keroro
什麼都是民進黨的錯,好輕鬆阿;台灣的勞工保險(勞保)制度自民國39年3 月1日正式開辦;對,民進黨要負責[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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