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規定須繳納至 滿 65 歲的前一日為止應該是說在繳納期間才有喪葬補助,剛好也完美錯過其實也不能說不合理國保是勞保的某種替代勞保在職期間,有喪葬補助合理,不在職也是沒有但是65歲之前,你一被資遣還是離職,國保馬上自動銜接所以再怎樣還是有國保的喪葬給付他這個就是過了65......又沒直系親屬...慘慘慘
fujinla_001 wrote:他這個就是過了65......又沒直系親屬...慘慘慘 要直系?老婆不行???65歲剛滿死,3個最基本都沒有,鼓勵人不能活過65歲?1.老年年金沒了……繳過錢不能退給家屬.2.遺屬年金:被保險人死亡時,符合資格的遺屬可請領……要怎符合?3.喪葬給付:被保險人65歲前死亡,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 5 個月月投保金額,要65歲前死喔……什保障人民,根本劫貧濟富,沒工作時懲罰勞工,不繳罰老婆(不知改了沒),現繳了,如人剛65歲往生,全部充公,這是什麼道理?還義正嚴詞法就是如此,誰叫你是老百姓,根本詐騙算了,民進黨萬歲,民不與官鬥……官啊!
才繳一點錢還想要包山包海勞保本質就只是基本社會保險的一種重點應該是在傷病和職災的保障其他覺得不夠那應該自己加保商業保險跟健保一樣基本保障而已當然有人覺得政府應該要包山包海那也可以看看國外的高福利高稅率想要高福利保障就必須要接受重稅台灣現在的制度是重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