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justment wrote:
前幾天慶云又被公平會...(恕刪)

賣什麼東西 根本不是重點 反正都是老鼠拉老鼠分獎金..
就算賣的產品是一陀大便.也沒人會在乎的啦..

因為 反正 骨灰罈活著也用不到 跟一陀大便有啥差別?..

都是一隻老鼠拉老鼠 誰會在呼到底買啥產品呀.
哈!所以很有趣啊,慶云一直跟你說生前契約市場很大,趕快來做來卡位,
但你進來後又會發現自己根本不會單賣生前契約(因為單賣生前契約沒錢拿),一定要連著賣骨灰罐才有錢...
但若單賣骨灰罐,又有誰要買呢?那麼貴,所以一定要連著「傳銷商資格」一起賣才有人買單...
所以慶云人實際上在賣什麼?賣「夢想」和「商機」

而且,這家傳銷公司有所謂的單純消費者嗎?
沒有,你會發現,
幾乎所有銷售的生前契約,都是傳銷商自己買下了。

而且因為骨灰罐沒法重銷,一個人只能死一次啊,要怎麼讓一個人買兩次呢?
所以慶云又會畫另一張大餅給你,
出現了所謂的「大股東」(買三張)、「311大股東」(買五張)...
當大股東,你就可以擁有晉升的資格,可以升處經理、督導、總監、高階總監囉~

真是太聰明了!
從頭到尾買空賣空,收了4.7萬進來,支出的只有成本一千的骨灰罐,和幾張紙,
而且,發給傳銷商的獎金,
超過三萬就幫你扣繳3900,去繳納那還沒繳的18萬的生前契約,
錢,又回流到公司的口袋。

撇開道德問題不談,我真是佩服這個商業機制,真是巧妙無比!

單賣生前契約很難賣,而老鼠會的特色就是會員人數如同老鼠般快速繁衍,
那麼,我只要把生前契約,用老鼠會的形式去賣,綁在會員資格上,就可以賣很快很多了!

慶云人,以為自己在賣東西給別人,實際上,自己才是被賣的對象啊~
做慶云要是做幾個月不做了,會得到什麼呢?
一個骨灰罐,還有一個還不能執行的生前契約(因為款還沒付完)

我個人有深入研究慶云過,看過外部和內部書面資料,講這些話應該不算無憑無據。

bob19620102 wrote:
賣什麼東西 根本不是...(恕刪)
今天剛好有看到慶云的報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06002851-260402

苗栗檢方6日指揮警調單位,北、中、南同步搜索慶云事業公司在各縣市據點,近中午並帶走甫於月初接任董事長的鄒淑芬及多名高階幹部。初步了解,檢調針對該公司產品生前契約交易,涉多層次交易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案情進行調查。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倪凰、林文中等人,上午指揮檢調單位到苗栗站前大樓的17樓慶云事業總公司及18樓苗栗分公司搜索。當時許多員工正要上班,還有部分參加講習的幹部,由於警方管制電梯,場面一度混亂。

檢調單位搜索查扣相關資料進行追查,中午時分又帶走包括前董事長陳慶云及月初接任董事長的陳妻鄒淑芬,釐清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情節。

大批員工見辦案人員到來,頗感驚訝,不過資深幹部則堅稱公司合法營運,心情不會受影響,現場還有督導新購200多萬元賓士車才交車,場景有些不搭調,但車主說這是「圓夢計畫」。

據了解,慶云全台各地有17家分公司,會員約有9000人,不過最近曾有交易糾紛和非法吸金傳聞。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06004398-260402

涉違法吸金被搜索 慶云曾遭公平會處分7次
2014年10月06日 18:21

公平會今天就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慶云事業公司進行違法事證之搜索及扣押乙事表示,公平會事前已接獲民眾檢舉慶云公司涉有變質多層次傳銷或違法吸金,因涉刑事責任,即已移由苗栗地檢署偵辦在案。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慶云公司在95年9月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原報備傳銷商品有生前契約及骨灰罐,自98年12月起報備之傳銷商品僅有骨灰罐。經查慶云公司自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以來,陸續違反多層次傳銷相關規定,迄今業經該會處分7次在案。

公平會指出,近來該會因調查案件過程中主動查獲慶云公司報備銷售每件單位成本新台幣10,000元之骨灰罐,係將招募下線傳銷商之推薦獎金8,000元計入,惟慶云公司所發放之推薦獎金,非屬銷售骨灰罐商品之成本,該會以慶云公司未據實報備銷售商品之成本予以處分。

公平會表示,另慶云公司銷售骨灰罐成本2,000元(含防震筒及運費等)僅占銷售價格46,000元之4%,傳銷商招募1名下線加入即可獲推薦獎金8,000元,該獎金達商品成本4倍之多,亦即傳銷商取得獎金非基於其所銷售商品之合理市價,已偏離多層次傳銷推廣銷售商品之目的,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之禁止規定。該會有鑑於變質多層次傳銷涉及刑事責任,故依法將全案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

公平會已要求慶云公司倘有傳銷商要求退出退貨,應於解除或終止契約後30日內依法辦理退貨還款,該會亦將持續與苗栗地檢署保持聯繫,並密切注意本案後續發展。
很慶幸我加入隔天就脫身了,只損失150元,因為把合約書拿去碎紙機機碎掉,不然到現在就不妙了
爆了爆了
這下子買了一堆的生前契約只好自己用了
一次不夠可用兩次用三次
送禮自用兩相宜阿

pigfly888 wrote:
爆了爆了這下子買了一...(恕刪)


請慶雲人出來為老闆澄清一下吧


以免他受不白之冤~~~~~

這棟樓不是有幾個都是慶雲的嗎??


不過我也佩服 可以想一套這麼完善的話術去銷售它的骨灰罈 難道大家都不知道骨灰罈很便宜嗎??

還是都是被那高的嚇死人的傭金吸引??

還是想說 我只要讓我認識的人賺回本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那他們一樣心態 到最後是誰要接 已經不關我的事了 反正我不認識他

但是想想 誰都不想當最後一隻 但又抱著投機心態 認為自己決不會是最後一棒 一定還有下一個人可以幫我接棒

這樣的心態是怎樣??

而且這種東西還屢試不爽 永遠都會有新花招 讓人上當 心甘情願去幫別人數錢

證明人性就是如此

100個有60個上當就夠了

不過據我所知 這行業的惡鬥已經將進入白熱化 除了少數大品牌外 很多有知名度的公司也快撐不住了

不是快倒閉 就是必須要讓人入股

惡性競爭只會苦了消費者 回到以前太平間要搶屍體的醜態

給你們猜猜一間醫院 而且還是南部的知名醫院太平間標案 一個月租金要多少錢???

基本上一天沒拉到兩到三件 都是會虧死

可是那間醫院一天往生不會超過20個 這樣是要怎麼生存??標到的公司簡直就是自殺



更可笑的是 那間醫院自從老董去世後 租金可以暴漲五六倍之多 子孫把醫院太平間當金店面來租

連一個年營收過天文數字的集團醫院都可以這樣搞 把這事業當企業來弄 世風日下 人心可畏


小妹約莫在四年前也被我朋友騙去過
我朋友有一陣子沒跟我聯絡~
有天打給我說要約我出去~約板橋好嗎?(印象中是板橋)
我說好阿隨便~
我就過去了~過去之後
我說要吃什麼,吃火鍋好不?
她說等等啦~我還沒下班~!
妳先陪我去我公司好不好?
我說你上班我去幹麻阿??@@
她說聽個講座拉~很快的聽完就走~
不然你在這邊也不知道要幹麻吧?
我想想好吧~就過去了
誰知道就上了賊船!!!
我過去之後~那個王八蛋吸金講座
講了兩個小時!!!!!!兩個小時!!!!!!
我他媽真的超餓超餓超不爽
中間還一直被我朋友逼著站起來鼓掌
然後結束之後我鬆口氣
我說~走!我今天一定要吃到火鍋!
然後看起來像是我朋友的上組~
一個女的跟我朋友就一搭一唱
把我拉到外面坐著~馬上拿出契約!!!
馬上喔!!!拿出他們的鬼契約
説剛剛聽完有沒有很有興趣?
我說還好,我朋友馬上接著說
這是可以賺錢的~如果你太晚加入
妳的ID就會越排越後面八啦叭啦.....
加入我印象中要像要先繳三萬元
我說我沒錢~他說沒關係你可以先簽
再慢慢繳~(真他媽敢說)
然後那女的就說:我們全家都加入慶雲了
我76年次~原本是個卡奴
現在已經買房子了~
我就打斷她的話說:恩妳真的很棒
可是我非常餓~我一定要先吃飯!
讓我吃個飯考慮一下~
然後我離開那棟該死的大樓後
我就狠瞪我朋友~我說你幹麻騙我來~我以為要吃飯!
他幽幽的說:我有跟你說是要來吃飯的嗎?
從那天起~我沒再跟他見過面了...
聽說他在我們朋友圈裡有個新綽號
叫做靈骨塔!!!!!!
骨灰罈拿來燉佛跳牆 慶云違法傳銷起訴

苗栗地檢署偵辦慶云公司涉嫌觸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今天中午偵查終結,將負責人陳慶雲(53歲)與妻子鄒淑芬(45歲)起訴,並查扣不法所得5億1千多萬元。

地檢署發言人趙燕利說,被告明知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的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竟自2009年12月起至今年10月6日被查獲止,經營變質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在全國各地招攬不特定人加推薦獎金,會員每介紹一人成為會員,獲得推薦獎金8000元,明顯觸法。

趙燕利說,慶云公司傳銷商高達10萬1485人,今年8月底止累計骨灰罐銷售件數為17萬3249件,銷售金額達79億2621萬5千元,受害人數多達10萬人,其中包括弱勢的原住民老人,另有社會新鮮人、退役軍人等尚無經濟能力,因受鼓吹而貸款購買高價骨灰罐。

而不少人購置骨灰罐目的,是為加入慶云公司賺錢,會員取得骨灰罐後,有的用以插花、種花、裝糖果,甚至把內層的不鏽鋼防震套,拿來燉佛跳牆或煮火鍋,足見骨灰罐確為虛化商品。

====

三月底我被同事邀請到該公司接受兩人一組的洗腦宣傳,還跟我嚎洨它是上市櫃公司(結果被我當場戳破打臉 )好在本人意志力夠堅定沒被他們得逞,半年後再回來看看我那同事不知現在是否已坐上處經理的寶座,還是乖乖腳踏實地繼續幹他的作業員?


新聞標題:【慶云公司涉嫌違法吸金 地檢署起訴】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4/1473687
"投資興櫃股"要訣:最好在公司還沒 "送件申請上市" 之前就要先進場了, 至於何時進場? 那就是要鎖定標的多做功課了.
台灣人口老化, 生前契約的市場確實很大, 慶云賣生前契約是合法的, 這個行業的確有前途, 直銷業賣商品或服務是合法的, 但是不能靠賣人頭賺錢. 這次慶云出事的是賣骨灰罈, 每個骨灰罈算一股, 每股價值4萬8, 拉壹個人頭賺8千股息, 股息比大立光還優, 顯然是以老鼠會方式運作, 違法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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