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0905 wrote:
請大家響應yen sheny...(恕刪)


感謝 cheer0905大大響應!!

目前財委會立委還需要大家多打電話反應!!!我覺得法案過不過,立法院這關很重要!!!
這法案真的是標準劫貧濟富!!
雖然目前看來要阻擋這法案並不樂觀........

香魚爸 wrote:
目前海外所得有670萬免稅額度,兩稅合一取消後,錢可能轉為海外債,股,基金配息即可轉入免稅額度,如果修法為"投資及海外所得免稅額670萬"(即國內配股配息也佔這670萬的額度),這樣大小戶應該都很高興,不過原本以經用滿670萬的人+政府可能不願意XD

這是一個大水庫概念:
1.原本免稅額度已存在,不用再額外創設,能用多少是你的本事2.海外債券型基金配息就可有670萬額度,存股族只配拿27萬?(且佔利息額度?).
3.海外所得額度由開始得600萬提高至670(大戶才有話語權),如存股族自己獨立一個額度,到時要提高額度喊破喉嚨也沒啥人理,有提高也可能只有一丁點(原額度小)


你完全搞錯了最低稅負制
根本沒有所謂"海外所得有670萬免稅額度",
個人基本稅額小於670萬只是不用繳納"最低稅負"
先去搞懂這些東西才不會寫出這種錯誤的內容誤導大家

beachgoo wrote:
我下次選舉要選國民...(恕刪)


非藍即綠

一邊爽四年

然後國民黨用力撈

你下次又要選民進黨了



剛剛去留了一篇~~


賦稅署認為股利屬於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就是要課稅,我想大家都同意。股價損失與所得都不用計算稅收,大家也都同意。現在的重點是,股價除權息阿~~~~~能不能幫我們釋疑一下,為什麼股價要除權息??要除權息的前提下,你們一直卡關在「營利所得」,我們一直卡關在「左邊的錢轉到右邊去」卻被課稅,難怪引起憤怒~~

mar-ch wrote:
剛剛去留了一篇~~
...(恕刪)


..可是這政府只想稅收多拿點..而且還是從M型的左邊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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