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不夜 wrote:
把那些臥病在床生活無法自理,女,可以解決一大堆問題,更可以減輕照顧者及被照顧者負擔,如果是我生活無法自理,我才不要沒尊嚴等死。
安樂死是法律問題,不是你想要誰死就要誰死? 要是安樂死可以隨便做,很多有錢的老年人就算意識清楚也會被強制安樂死,因為很多後代需要錢而且不想要照顧一個臥病的老頭

生活有沒有辦法自理? 有沒有意識? 只要花錢就能找到醫生願意做報告,找不到? 那錢就加倍再加倍

首先法律要通過很難,就算通過,也會需要一個冗長及公正合法的評估,要是這麼容就把人安樂死,"本人或家屬全部同意安樂死"可能有,但"被安樂死"的人可能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