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部分總負擔比例是32.83%沒錯
本俸的32.83%
本俸大約是月薪的70%
因此真實負擔比例大約是月薪的23%
曹sir wrote:
繳費
勞工 勞保9.5%+1%就業保險+老闆的6%提撥勞退=16.5%
公教
公保8.83%+退輔 本俸X2X12%(24%)=8.83%+24%=32.83%
不論身份負擔比率兩者約是32.83/16.5=1.989697倍
ldt000 wrote:
即使年改完全照執政黨的版本 都是領太多了,還是在榨取子孫
民間保險公司 不能會有這種利息
講年利10%以上,那也是幾年而已,低利已經這麼久了。
所有長輩都談好了,我們就是要出賣子孫的未來換取自己的享受,就真的可以做嗎?
這不是信賴保護,凡事有個限度。
萬年國會也是於法有據的,為何要改?
aronyang wrote:
今天你投資一家公司,公司總吸金5000億,原本說要給你每年X元的配息,過幾年後,說公司未來前景不明,改成每年只能配(1/3)X,他拿財務報表及預測書給你看...再沒多久,他說公司破產了,本金沒了,配息當然也沒了..
這種公司,你會不會告他?
再說得明白點,上面這個公司把投資股東按年資分成五類(A/B/C/D/E),他開股東會時說A領得太多了,造成公司經營困難,要縮減或取消配息,否則會影響B/C/D/E的股利...想當然,通過了。
第二年,股東會時又說B領的股利也太多了,造成未來C/D/E的股利可能也領不到,想當然,又通過了。
第三年,股東會說之前A/B領得股利太多,造成公司沒賺錢,錢也花得差不多了,A/B/C/D/E都沒有股利。
第四年,公司宣步破產,而錢..早就轉出去了或不知花哪裡去了。
第五年,新的公司成立了..
重點是,這樣的公司,你不能告他,因為他的名字叫"政府".
有些東西,是人民監督政府的神主牌,絕對不能動,最大的一條,叫信賴原則。
因為一旦動了,成了先例,就再也沒有制衡的力量。
ps. 很多公司其實就是這麼玩的,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要爭"經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