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沒有扶養父母義務●這是社會保障體系應該承擔

abc003 wrote:
子女沒有義務扶養父...(恕刪)


看了你的經歷也是心有戚戚焉,很多人沒有這樣的經歷,想當然耳,無法理解,我們的父母思維很雷同,管教方式也很像,消費方式也很像,只是你的更發揮了極致,給錢的部分目前我採消極主義,有真的要再給,給的時候看是不是真需要,或者只是想買消費品跟旅遊,基本上有的吃就是能活了,要要求到多高的消費水準,旅遊,休閒~自己年輕的時候也要多點努力,既然無法在小孩身上投資,妄論整天拿著孝順大旗,要來要錢的~~呵呵!
吃喝玩樂還簡單,別忘了接下來老了生病了看病安養才可觀.政府會管你嗎?....多存點錢吧!沒辦法~~~

michaelwu0404 wrote:
整天拿著孝順大旗,要來要錢的~~呵呵!...(恕刪)

如果未滿60歲提前退休 向子女請領孝親費
可以嗎
子女會給得開心嗎
如果有2個子女 薪水不同
孝親費 該一樣 還是 不一樣
如何讓2個子女(含子女的家庭) 孝親費給得開心
身為父母的也收得開心
有4個子女 卻受依法兒子需擔負扶養義務,因此無法核發低收入戶補助

--------------
蘋果日報新聞 出版時間:2018/06/03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603/38033322/
【楊永盛、吳傑沐╱苗栗報導】一碗麵見真情!苗栗縣苑裡鎮63歲瘖啞婦人「阿蘭」,與大17歲的羅姓丈夫務農為生,四名子女中不是已在外地成家,就是當啃老族,上月她的丈夫因肺炎住院,兩人沒錢吃飯,「阿蘭」硬著頭皮到麵攤比手畫腳,賒帳帶了一碗30元的乾麵給丈夫吃,自己則是餓肚子,一碗麵同時見證夫妻的情深與貧困的無奈。
(略)
苗栗縣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指出,羅家有3名成年兒子,依法兒子需擔負扶養義務,因此無法核發低收入戶補助,不過,羅家若生活上突遇變故,可協助申請急難救助和民間社福團體奧援。
abc003 wrote:
子女沒有義務扶養父母...(恕刪)

先問一下版主是否有申報父母為扶養人口?
可達瓜瓜 wrote:
有4個子女 卻受依法兒子需擔負扶養義務,因此無法核發低收入戶補助
--------------
蘋果日報新聞 出版時間:2018/06/03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603/38033322/
【楊永盛、吳傑沐╱苗栗報導】一碗麵見真情!苗栗縣苑裡鎮63歲瘖啞婦人「阿蘭」,與大17歲的羅姓丈夫務農為生,四名子女中不是已在外地成家,就是當啃老族,上月她的丈夫因肺炎住院,兩人沒錢吃飯,「阿蘭」硬著頭皮到麵攤比手畫腳,賒帳帶了一碗30元的乾麵給丈夫吃,自己則是餓肚子,一碗麵同時見證夫妻的情深與貧困的無奈。
(略)
苗栗縣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指出,羅家有3名成年兒子,依法兒子需擔負扶養義務,因此無法核發低收入戶補助,不過,羅家若生活上突遇變故,可協助申請急難救助和民間社福團體奧援。


也就是目前台灣政府社福機構的奇怪的「虛擬所得」計算方式

所謂虛擬所得就是 只要你一等親範圍內有人可以工作就計算虛擬所得2萬6000多元台幣

全家庭平均每人總收入=可工作的適齡人口(65歲以下)*虛擬所得2.6萬/全家人口總數

根本不管你實際上有沒有收入 這樣的低收入戶審核標準是有問題的


所以該名老婦人沒有資格領低收入戶補助

該名老婦人很可能會餓死


其他4名子女應該也是生活困難的22K族群

這本來就是一種社會責任

基本上目前這套社福體系是不公平的社會福利制度,

我看過有些低收住在妹妹家裡的北市3000萬豪宅28坪 因為他沒有子女扶養(一等親範圍內)

但是妹妹每個月私底下還給他5000~6000千 他的真實收入就變政府低收補助+6000

很接近年輕人22K薪資 但卻不用工作 都在跟台北市政府和妹妹拿錢


他的房地產是他爸爸死前登記在妹妹名下 但是戶口掛在別的地方

將來如果要賣房也是可以跟妹妹分錢 因為他爸爸死前有交代他是長子

明明是有錢人 每個月卻領領1萬多元政府補助的

還看過之前不會用手機的64歲阿姨 本身連低收入戶是什都不太清楚

他也不會上網不會用滑鼠 只能靠洗菜削地瓜皮這類工作 月薪1萬9

沒有勞健保(他也不懂勞基法是什 反正做了十多年黑工) 每天工作8~9小時 因為資訊是不對稱的


所以才說目前的社福體系這是種差別待遇

還不如無條件基本收入

我們為何應給每人無條件基本收入?TED論壇的演講

以下是TED論壇的演講


按這裡檢視網頁 https://youtu.be/DT1AeDuo7C0


幾乎所有先進國家稅率都是台灣2~3倍以上

還有他們都有房產稅



abc003 wrote:
許多北歐國家在維持高社會福利的同時還能維持財政盈餘

是因為他們稅收佔GDP比例高達40%左右 而台灣只有16%

但是這對降低貧富差距是有幫助的
https://youtu.be/eiCK7gDHK54https://youtu.be/DT1AeDuo7C0

幾乎所有先進國家稅率都是台灣2~3倍以上...(恕刪)


不要貼些沒人看的懂的文,每篇幾乎都是同樣的"複製" "貼上",

別的先不說,現在每個人薪水每個月扣20%~40%,若大家都同意再來討論這些事,以大多數人平均薪資來5萬元來講,每個月扣15000(30%)給國家,有人同意嗎?

至於歐美國家,就算社會福利再好,老年人也僅是溫飽而已,講難聽點,生病還看不起醫生呢...

樓主的希望是烏托邦的理想世界,但那只是一個理想,連最共產的中國大陸都已經走資本主義了,沒人再相信共產制度會讓世人幸福,

樓主不要整天幻想儘發些廢文想不勞而獲,努力看看怎麼賺錢或加薪比較重要,不然能力培養好,國外的薪資好很多.
無扶養父母的義務
但有扶養父母的權利
把扶養父母當成是一種享受 像幼兒時父母照顧我們也很興奮

abc003 wrote:
也就是目前台灣政府社...(恕刪)
pigstand wrote:

先問一下版主是否有...(恕刪)

我還是想要知道版大是否有申報父母為扶養人口
父母沒有扶養子女義務 !?
那一個剛出生的子女,應該活不過三天

父母有沒有扶養子女義務 ?
如果 有義務
那為什麼
子女沒有扶養父母義務 或 父母的要求撫養權力 ?


應該是要看情況
A:父母足以自足,且認同子女不需扶養,以給子女更多自立,無論子女經濟如何,扶養等級 1

B:父母足以自足,且不認同子女不需扶養,子女應給予合理扶養,無論子女經濟,扶養等級 2
C:父母不足以自足,且認同子女不需扶養,子女視本身能力給予扶養,無論經濟,扶養等級 2

D:父母不足以自足,且不認同子女不需扶養,子女盡能力扶養,無論子女經濟,扶養等級 3




等級越高越辛苦

若子女能力無法負擔扶養等級
則以能力所及扶養父母

不公平
沒錯

因為環境條件不一樣
齊頭式平等並不公平,且浪費 (如A、C環境條件)
否則從約聘到經理都領等薪,則世界將會混亂
表面上的公平,或許顧及到公平了,但將衍伸出更多問題,而造成不公平







別叫我列出
父母、子女、社福 的8種排列組合 ...
或是
父母、子女、社福、親情 的排列組合 ...
或是
父母、子女、社福、親情、繼父母、遺產 的排列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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