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都軟性的 沒強制執行!!

只是讓我很反感的是 國民年金一開始辦 我剛好滿25歲

當時的說法是 !! 繳1毛 無論你以後有繳沒繳 只要你這輩子 有繳1毛
等65歲後 就退1毛的比例給你

繳了9個月後 有了工作 就保勞保了


之後他要我補繳 有段時間 幾天而已 當時的算法是 1天就要繳1個月


最靠X的 是 政策可以一年改好幾次

當時候 是1天沒繳 繳1個月
現在是 1天沒繳 繳1天

當時候是 繳多少 退多少比例給你
現在是 繳15年了 後10年沒繳 超過10年 依規定15年的給莊家
規定又改了喔?
我那年時看的資料是
有結婚後 另一伴會被要求強制補繳
不然有什麼罰責的?
(太久了有點不確定...)

然後有說可以繳勞保時也繳國民年金(後來又修成不能同時繳...)

規定每年每年改
現在還多超過十年沒繳?
那錢就拿不回來了?
那這種不就擺明死要錢了?
你學的這麼好

到想問問 國民年金實施以前,各政客開的老人年金的支票

,每人發3000的財源哪裡來?

希臘破產有歐盟救,台灣破產 等中國救嗎?

cmy004 wrote:
按照國民年金實施前 65歲後 領3000元

比較大的差異是,譬如說,繳了14年的勞保,是不能領年金的

但假如這時還有繳1年的國民年金,合併15年,那就可以領年金

至於領不領的到的問題

台灣財政最大的破洞是 公教人員退休金

撐不住的話
要不是狂印鈔票,要不就是台灣政府完蛋

無論哪一種,我想持有台灣資產都是免不了大貶值或破產的

要這樣想 也不用看什麼理財版,將來都是壁紙

風無 wrote:
怎麼看來都是繳國民年金沒有什麼效用就是
(我是指領不領得到...)

Locke - sky wrote:
至於領不領的到的問題
台灣財政最大的破洞是 公教人員退休金
撐不住的話
要不是狂印鈔票,要不就是台灣政府完蛋
無論哪一種,我想持有台灣資產都是免不了大貶值或破產的
要這樣想 也不用看什麼理財版,將來都是壁紙


不管是勞保/勞退/國民年金/公務員退撫,全都是以台幣計價的債務.
無所謂 "領不領得到的問題"存在.
因為政府有印鈔權,任何在位的執政者都會印鈔給付,絕不會自己找麻煩.

如上面這位先進所言,印鈔以後所產生的通膨或是貶值,是所有人都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國民年金 我是採取繳1期 證明有參加 這樣享有身故保險金

其他N期都欠費 反正利息很低.

10年後在觀察國民年金會不會倒閉 如果倒了反正我只繳1期

如果沒倒而且是正向觀 而且我不是公農勞保其一 那就把欠費繳清
看年金字面上的意思是只要一期沒繳就不能領超過十年放棄請領資格

也就是說我才29歲到了65歲都不補繳前面繳的都送他了

但他一開使辦年金卻說你繳1年退你1年資格,,就算你有欠費但你繳的錢還是會退給你


但最近看到他寄的追繳單卻寫如果超過十年不補繳放棄請領資格也不能補繳

而且年金一年調漲2次

造他這樣玩法還有20年要繳是不是要調漲40次???

小呆肥 wrote:
看年金字面上的意思是...(恕刪)






這是國民年金的FAQ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cgUJ6j3iZU%3d




上面清楚寫著
10年內的欠費,如果都不繳才無法領取國民年金
超過10年以上的欠費,這部分無法補繳,亦不記入年資計算,且只能採用B式計算




我幫忙翻成白話
也就是任何人在55~65歲這10年如果有保費產生,就一定要繳清這10年內的保費才能領取國民年金
25~55歲這期間曾繳過保費的,就算該期間仍有欠費未繳,
則欠費期間不計入計算,你曾有繳過多少就按其保險年資給付年金(採B式計算)





此外..是兩年漲一次保費 不是一年漲兩次
每次調整為0.5%
上限是12%,目前費率是7.5%
也就是最多也只會再調整9次
我以前也都不繳國民年金,想說靠人不如靠己。

後來有一次不是新聞有爆出一個,每個月國民年金只領4塊錢的事件嗎?

從那之後,我就把之前國民年金欠費的都繳清了,原來國民年金的投資報酬這麼高,我想與其買一些保險公司的儲蓄險,還不如每兩個月繳那少少的國民年金吧。

andrew319 wrote:
我以前也都不繳國民年...(恕刪)


不知道您的意思, 可以說得再清楚一點嗎?
比如說我老婆失業了但是我都有繳交, 這樣會比不繳交好嗎?
老實說每個月八百多都比我的勞保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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