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寫的文字
不管是書面或網路留言
一寫完
自動有法律保障
不用申請就有
沒人可以刪你文或改你文
像01就有法律知識
只能移文至資源回收區
不能刪文
刪文變成網站違法
所以如果要告人
網站都會有原始資料
有時01移文太快
被告連改文都來不及就被放到回收區而不能改
剛剛好成為鐵證~
kingkins wrote:
雖然我不知道抄什麼,但是我倒是認同"網路長城"所引起的成功就是了。...(恕刪)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ebay 跟 ama...(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