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yi wrote:

稅收應該不是最主要...(恕刪)


日治時期對台灣的確有很多的貢獻,
但那都是著眼於”殖民者”的角色而做的!

為什麼要精準的丈量每一土地,
並且登記照冊?
答案絕對不是因為他們佛心來著,
是因為”稅收”!
知道有多少地才知道要收多少稅!

水圳建設的理由同上,
良田越多,
田裡種出來的東西就越多,
日本人稅收也就更多。

而且重點來了,
日治時期的確提高了台灣農作的產量,
但是同時卻也出口了大量的稻米和糖.....
所以我們可以說某些人得利了,
但農民可能沒有獲得什麼實際上得利益。

其他交通,電力,乃至於教育等等,
就更不用說了,
當然我認為日本對台灣的建設是有幫助的,
但是那是出於要快速的壓榨台灣資源而展開的,
(因為要打仗了........)
以前的地主,土地是辛苦打拼來的?

沒有殺番(原住民)???

如果不是375綁著,土地早就賣了。怎能等到後來的好價錢?

地主覺得伐算,賣了地,還是很賺。

佃農呢?當然是民主法治,只要合法的權益是不可輕易放棄。

討論這種事,就是依法辦理。其中有何奧秘,當然就是請教律師最妥當。
hummer511 wrote:
哈...你最可憐了....(恕刪)

OK啊,
4年後我會出來選議員.
到時你遷來東區吧.
可以的話我會找你出來助選的.
---
另外我祖先很生氣,
夢裏告訴我
你這個不孝子孫,
不好好想如何去種田,
每天在01嘴炮有個屁用.
看來我只好認份點
向我老爸學學如何種田先.
目前只會除草和曬穀子.
不好意思~我跟樓主的立場剛好相反
我們是可憐地主的子孫

之前已經有在其他版問過
點我
其實地主可以解套


不過這些都是有爭議的方式,作了才知道

我奉勸這些依恃375減租的佃農或後代
如果你們有良心的話
就找地主重新訂定合理的租約
steve5 wrote:
日治時期對台灣的確有...(恕刪)

如果只把日本治台只當成殖民與被殖民
那就有點太狹隘了
日本人應該是把台灣當成自己的領土在經營
而且從其都市計畫留下的圖說
可以看出其計畫之長久性
整個都市計畫格局方正
公園綠地的配置都有考慮到都市防災的先進理念
從鄉村連外道路開闢之高程
都有考慮到洪泛區之加高路堤
從以前的紀錄片可以看出
大戰之前的東京就已經很發達
街上一堆貴婦很優雅的在商區逛街
只是那種優越感讓日本人過份自大
而有侵略全世界的野心
不過這也難怪
世界列強在當時也是四處佔領、殖民
讓日本不得不加緊腳步擴張勢力
老一輩的耆老總是很喜歡談論日本精神
有空何妨停下腳步聽他們訴說一些陳年往事...
台灣與大陸不同
日本侵華的大屠殺在台灣比較沒發生
畢竟當初是將台灣割讓給日本
且當時台灣也無重軍駐台抗日
只有零星的幾件原住民抗日事件
但原住民事件是發生在各個外族入侵都有
steve5 wrote:
而且重點來了,
日治時期的確提高了台灣農作的產量,
但是同時卻也出口了大量的稻米和糖.....
所以我們可以說某些人得利了,
但農民可能沒有獲得什麼實際上得利益。

其實這就是重點
當初土地便宜
日本人有限的契作香蕉、甘蔗
那時只要肯做
種植香蕉及甘蔗的利潤是非常好的
聽我爸陳訴
當時一甲地種甘蔗的收入
只要幾年的時間就可以再買一甲農地
當時在屏東的糖廠曾號稱東南亞第一大廠
目前台糖土地為何那麼多
就是當時製糖所賺的錢向民間買來的
而當時有很多農民是自己太懶不想耕種
土地被糖廠買走再去糖廠做工領月俸
不過在大戰爆發後
情況有了改變
當初種植的稻米只能保留一小部分
大部分要充公軍糧
因此有很多農家都會私藏稻米
有些會藏在稻草堆裡
半夜再起來樁米
68財帛 wrote:
以前的地主,土地是辛苦打拼來的?

沒有殺番(原住民)???...(恕刪)

如果幾年後您的子孫也這樣問您質疑您
您目前的房子也是殺番得來的嗎?
您當何感想?
殺番那時是明末清初鄭成功來台
當初哪有地籍資料規範土地所有權
攻打原住民是有組織的軍隊
而不是一般平民老百姓
一般老百姓是在平亂之後
移民墾荒得來的
我的祖先來得更晚
目前可考究的應是我阿公的阿祖那時來的
當初是老太祖帶著兩個兄弟來台灣
而當初的土地是這兩個兄弟(阿公的阿公)打拚來的
到我這輩不過第六代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不好意思~我跟樓主的立場剛好相反
我們是可憐地主的子孫...(恕刪)

您還不錯還有三七五
我們的情況是放領的乾乾淨淨
至於我們這些以前小地主的子孫
是可憐還是可恨
就只有我們心中情楚
steve5 wrote:
而且重點來了,
日治時期的確提高了台灣農作的產量,
但是同時卻也出口了大量的稻米和糖.....
所以我們可以說某些人得利了,
但農民可能沒有獲得什麼實際上得利益。

肥料換穀
政府不可能單方面給好康
必須會有交換代價

天蟬變 wrote:
我們家族是奉公守法的農民.每一年都有固定跟著稻米收成繳二次租金.從38年到今天都一直有繳.父親過世由我繼承.而我就把農作物原本是稻米改成種樹木也投資了不少成本.而樹木也慢慢長大.今年去繳第二期的租金.地主忽然告訴我375減租的土地只可以種稻米.不可種別的.如要種別的須經地主同意..請問有這一回事嗎?而375減租的土地是如何規定租金該繳多少.如我今年作物都沒收成需繳租金嗎?


回到原來的主題吧
改種樹木應該已經違反耕地使用,茲提供判例一則:
(六十三年台上字第一二一八號)
耕地租賃,以支付地租而耕作他人之農地為要件,所謂耕作,指目的在定期(按季、按年)收穫而施人工於他人之土地以栽培農作物而言(參照司法院院字第七三八號解釋),上訴人施人工於被上訴人之土地,其目的為「經營造林」,顯非耕作,自非耕地租賃。

375減租土地的租金,第二條規定,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超過者減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者不得增加。而第四條規定,耕地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量之標準,由各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評議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評定後,報內政部備查。
都沒收成的狀況,只有第十一條規定中因災害或不可抗力歉收才可減免。

不知道你們之前要「解決三七五減租的問題」是怎麼樣?
一般大概都是想要地主拿補償金吧?
若只是單純要解除租約,只要依第十七條規定,放棄耕作權就可以了。
地主絕對是想把土地收回的,只是不願意付錢,不是嗎?
sapphire wrote:
回到原來的主題吧改種...(恕刪)


對...

這我之前就說了...

是他的地主太笨...

還跟他要租金咧...

收集證據...

拿著租約...

到法院去告...

375裡面還有規定會快速審理...

所以馬上就拿回租地...

所以天大可能就回去砍樹了吧...
風雨中.這點痛算什麼!擦乾淚.不要怕.至少我們還有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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