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寒冬到來 , 全國勞工們爭取薪資債權最優先效力地位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上網查了一下
Swedish Association of Graduate Engineers
會員數有十二萬人
這還只是基層工會!!
會員數都可以跟台灣全國級工會比了

畢竟國外勞工懂團結.....
勞工團結起來組成的工會
理所當然能對政治帶來一定的影響

escudolin wrote:
對銀行抵押權的損壞部份 , 則利用限縮債權效力的方式 (標的物10%)

則銀行可以確立風險範圍 , 不至於權益受損

勞工的保障,這是很值得研究的問題
但當要提出變革時,也要思考改變時可能會發生的後續問題

銀行的放款
可以分為有擔保放款和無擔保放款
所謂的無擔保,意指:沒有擔保品的放款,例如信貸、信用卡、現金卡等
既然是無擔保的放款,那通常貸款額度不會太高,因為無擔保,風險高,相對的利息也會高
但民法規定高於20%以上的利率無請求權,所以通常無擔保借款的利率最高就是20%

而有擔保的放款,就是銀行有取得抵押品的放款,例如房貸、車貸等
正因為有擔保品在手,所以銀行才敢大膽的放款,但通常貸款金額也不會高於抵押品的8成
也就是說,如果拿價值100萬的不動產去抵押,通常可以借到80萬以下
而因為抵押權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次於國稅),銀行的風險相對較小,利率也低很多
所以可以低到1.5%~5%

如果抵押權效力不居於優先地位,會造成什麼後果?

就如您所提,如限縮到標的物10%
那銀行在放貸的時候,肯定會把此風險考量進去
結果造成什麼?
拿價值100萬的不動產去抵押,頂多可以貸款到10萬
這樣對個人或企業的融資將造成莫大的影響

銀行銀根緊縮的結果是什麼?
看看對岸就可以知道了
企業需要錢借不到,結果只好轉向民間借
結果民間借貸盛行(地下錢莊),利率動則50%以上
很多人不事生產開始做起高利貸生意
而企業也因高利率導致負擔不起,倒債落跑

放款的人收不到錢,借錢的人也還不出錢
這樣的社會是我們想要的社會嗎?
有興趣可以看一下溫州倒債潮
或許您會有不同的想法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Lawu wrote:
就如您所提,如限縮到標的物10%
那銀行在放貸的時候,肯定會把此風險考量進去
結果造成什麼?
拿價值100萬的不動產去抵押,頂多可以貸款到10萬
這樣對個人或企業的融資將造成莫大的影響
...

各行各業有不同,但勞工薪資占企業成本不見得那麼高吧!特別是會留在台灣的製造業,因為台灣人力成本高,大多都高度自動化,僅使用少數人力。

至於你說的倒債潮,我也待過大陸,覺得與你說的完全不同,倒債多半有惡意詐欺的成分,騙勞工也騙供應商。大陸法律系統效率不彰,審判時間拖延甚長,一些小供應商受不了,只好找黑道出面。真正最愛玩倒債的是台商,利用兩岸不合,大陸倒完債往台灣一躲(或債留台灣錢進大陸),供應商不趕快找黑道出面處理實在不行。兩岸最好能互相通緝追債,對解決惡性倒閉會有很好的效果。

以你貼文說溫州倒債潮造成連鎖反應,文內重點反而在供應商不在銀行。銀行重要,為何供應商就不重要?供應商做生意,也是要評估客戶是否有信用。如你所說銀行不必為風險負責,那供應商為什麼需要?勞工為什麼需要?就大欺小的思維罷了。

說真的要幫助小企業,與其給銀行種種優惠,不如大力打壓房市,降低租金。自從炒作房地產,我住這一帶好餐廳消失掉好多家,市面愈來愈蕭條。小店家每個月少幾萬開支,比銀行借貸還有幫助。偏偏現在銀行就是炒房幕後兇手,這種放款只是假仁假義罷了

Lawu wrote:
勞工的保障,這是很值得研究的問題
但當要提出變革時,也要思考改變時可能會發生的後續問題

如果抵押權效力不居於優先地位,會造成什麼後果?

就如您所提,如限縮到標的物10%
那銀行在放貸的時候,肯定會把此風險考量進去
結果造成什麼?
拿價值100萬的不動產去抵押,頂多可以貸款到10萬
這樣對個人或企業的融資將造成莫大的影響

...(恕刪)


>>>

版友可能誤解

有關於勞工薪資債權與抵押權競合時

個人是建議

只給勞工薪資債權10%的優先權 ; 90% 還是依抵押權的順位取得優先

所以依上例 , 企業拿100萬的不動產 , 銀行一樣可以貸80萬

未來假設拍賣只售得90萬 , 勞工薪資債權10萬

其中9萬 , 讓給勞工薪資債權優先(不足之1萬 , 由工資墊償基金補足)

剩下的81萬 , 一樣由銀行抵押權獲償

這樣對銀行的債權就影響不大

>>>

企業大 , 資產也多 , 勞工債權的金額會較高

但企業小 , 資產少 , 勞工薪資債權一樣少

以太子汽車為例 , 光太子總公司的大樓就有90~100億的價值

銀行退讓10%薪資債權 , 就足以支付勞工所有的薪資債權(欠薪 , 資遣費, 退休金)

合作金庫第一順位抵押權 60億 , 債權亦無虞

而次順位抵押權的萬泰銀行 , 當初應該是用副擔保的方式承作

(即另有其他主要的標的物 , 不動產只是副擔保品)

應也不會構成損失

>>>

當然就只是小弟很粗淺的想法

或許有很多沒想到的 , 或致礙難行的地方 , 沒有想清楚

還請 各位關注此議題的 版友先進 , 法律專家 , 勞工專家

予以指教

我會繼續寫陳情書給相關單位



依勞委會官員對台韓相關勞工薪資保障法令分析比較,台灣明顯落後。
http://book.cla.gov.tw/image/no_13/13.pdf

可見勞工的權益若不自己爭取,政府在資方強大壓力下是無法主動改善的。


辛醬 wrote:
依勞委會官員對台韓相關勞工薪資保障法令分析比較,台灣明顯落後。

http://book.cla.gov.tw/image/no_13/13.pdf

可見勞工的權益若不自己爭取,政府在資方強大壓力下是無法主動改善的。

...(恕刪)


>>>

我來幫忙建立連結

http://book.cla.gov.tw/image/no_13/13.pdf

他山之石 , 確實可以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從與韓國間工資保障差異

1. 韓國對於工資墊償的標準 , 較具彈性 , 勞工局可以自行認定

而非以企業歇業破產為限

2.韓國工資墊償保障 , 含積欠工資及退職金 (資遣費)及歇業津貼

另外對勞工退休金有建立擔保制度

而台灣目前只對積欠工資墊償 ,資遣費未納入

另外退休金也沒有建立期待保障之擔保制度

韓國雖然支付期間較短 , 但範圍較廣

但其實處理勞工欠薪 , 最重要的是快速 , 防止欠薪事件擴大


3. 韓國的工資墊償基金的提撥率是千分之2 , 台灣的提撥率是萬分之2.5

差了快十倍

>>>

而上法可見

韓國是完全採社會保險方式 , 一樣是由雇主提撥

但因為支付範圍較廣 , 所以採千分之2比例 , 較台灣高約快10倍的費率

其實以100人企業 , 平均3萬元薪資 , 月薪總共300萬

萬分之2.5 ,企業也才提繳750元

目前台灣勞基法工資墊償基金費率上限是萬分之10 , 即千分之1

以100人企業 , 每月300萬的勞工薪水 , 保費也才3千元

增加提撥費率 , 擴大勞工薪資保障範圍

對企業的成本 , 其實並不會增加太多









Lisa_Hsu wrote:
以你貼文說溫州倒債潮造成連鎖反應,文內重點反而在供應商不在銀行。

我的貼文?那只是GOOGLE關鍵字而已,有很多篇文,我不知道您看哪一篇
Lisa_Hsu wrote:
銀行重要,為何供應商就不重要?供應商做生意,也是要評估客戶是否有信用。如你所說銀行不必為風險負責,那供應商為什麼需要?勞工為什麼需要?就大欺小的思維罷了。

我哪時說銀行不必為風險負責?
風險本來就是自己評估阿
抵押品市價100萬,銀行偏偏估200萬,結果貸出160萬,超貸了,風險也是自負阿!
而銀行覺得風險高,貸出去可能收不回,就不借,這道理很簡單,不是嗎?

供應商也一樣的道理阿
今天一個供應商敢出貨100萬給一間剛開幕,資本額只有20萬的小店,被倒了怪誰?
一樣是風險自負阿!
而且就我所知,很多供應商也是有請零售商拿不動產出來抵押才出貨的!

銀行沒這麼偉大!抵押權不是銀行專屬的權利!
抵押權,就只是一個擔保的優先債權
不管債權人是銀行?是個人?是供應商?還是任何團體,法律一樣都保護!
Lisa_Hsu wrote:
說真的要幫助小企業,與其給銀行種種優惠,不如大力打壓房市,降低租金。自從炒作房地產,我住這一帶好餐廳消失掉好多家,市面愈來愈蕭條。小店家每個月少幾萬開支,比銀行借貸還有幫助。偏偏現在銀行就是炒房幕後兇手,這種放款只是假仁假義罷了

我就搞不懂,為啥普羅大眾總是要把銀行當成幕後兇手?
銀行沒這麼偉大
他只是借錢給需要的人而已~賺取微薄的利息而已

現在房價炒到這麼高
那是因為跟銀行借錢的成本(利息)低,才會造成市場上資金浮濫,房價是被借錢的人拿去炒的
而利率是誰定的?當然是央行(政府)阿!
難道銀行可以自訂利率?別傻了!

建商寧願空房待價而沽也不願降低價格,也是因為利率低,成本低的關係
只要央行調高利率,讓借錢的成本變高,投機客(對,不是投資客)繳不出高額利息,自然不敢囤房
房價自然會跌下來

但央行敢提高利率嗎?
利率提高=>熱錢湧進=>新台幣升值=>出口商成本提高=>廠商又開始唉唉叫說啥競爭不過南韓。。。

說這麼多,你看懂了嗎?

利率是一個關鍵,但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事情不是你想得這麼單純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escudolin wrote:
版友可能誤解

有關於勞工薪資債權與抵押權競合時

個人是建議

只給勞工薪資債權10%的優先權 ; 90% 還是依抵押權的順位取得優先

所以依上例 , 企業拿100萬的不動產 , 銀行一樣可以貸80萬

未來假設拍賣只售得90萬 , 勞工薪資債權10萬

其中9萬 , 讓給勞工薪資債權優先(不足之1萬 , 由工資墊償基金補足)

剩下的81萬 , 一樣由銀行抵押權獲償

這樣對銀行的債權就影響不大

為啥銀行只敢貸給抵押品的價值最高8成?這還是台北才有的喔
鄉下的房子,能貸到6成就偷笑了!

原因也是因為風險阿
不動產價格會浮動的!銀行只是抓個2成跌價空間而已

而不管你想改多少%的優先權,還是老話一句,風險變高,放貸金額就降低
當銀行評估這個擔保品,以後受償的機會降低10%,那貸款金額就會少10%
escudolin wrote:
以太子汽車為例 , 光太子總公司的大樓就有90~100億的價值

銀行退讓10%薪資債權 , 就足以支付勞工所有的薪資債權(欠薪 , 資遣費, 退休金)

合作金庫第一順位抵押權 60億 , 債權亦無虞

而次順位抵押權的萬泰銀行 , 當初應該是用副擔保的方式承作

(即另有其他主要的標的物 , 不動產只是副擔保品)

應也不會構成損失

企業經營不善,勞資出問題,說實在的,關銀行啥麼事?
銀行只是借錢而已,哪有權力管你企業怎麼經營?

任何企業貸款時,通常會徵提足額的擔保品才會借出錢
勞資的問題要扯到銀行的擔保品,這實在是有邏輯上的問題
又不是銀行害他經營不善的?如果企業倒了,抵押品賣了還無法足額受償,銀行也是受害者

銀行不是慈善事業,是要對股東負責的!
如果各位覺得銀行賺很大,歡迎多多買銀行股,大家都來當銀行的股東

銀行這麼多家,要買哪一家?
就挑你覺得越黑心的,肯定賺越大,快加碼吧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Lawu wrote:
...企業經營不善,勞資出問題,說實在的,關銀行啥麼事?
銀行只是借錢而已,哪有權力管你企業怎麼經營?...

上回看日本電視節目,講中年轉業開店經營,店主向銀行借錢時,日本銀行都很仔細看開店者的企畫書,並提供意見。這也決定銀行是否借錢,願意借多少錢。

把經營者導向正確的道路,對雙方都有好處,對銀行極為有利的事,怎被你講得像垃圾般不屑一顧,可見台灣銀行界真的被保護過渡,落伍不求進步了

Lisa_Hsu wrote:
上回看日本電視節目,講中年轉業開店經營,店主向銀行借錢時,日本銀行都很仔細看開店者的企畫書,並提供意見。這也決定銀行是否借錢,願意借多少錢。

把經營者導向正確的道路,對雙方都有好處,對銀行極為有利的事,怎被你講得像垃圾般不屑一顧,可見台灣銀行界真的被保護過渡,落伍不求進步了

你知道銀行怎麼放款,怎麼徵信嗎?

顯然你不懂

什麼叫信保基金、農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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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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