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 wrote:
一個服務了30年的勞工,退休時的勞保年金可領數=投保月薪*1.55%*30,若月薪是40000元,那每月可領18600元。
要怎麼改?改成10000?或8600元。這樣不會鬧革命嗎?
...(恕刪)
你別忘了有一個雇主提撥的6%,還有自已提撥的6%,在另一篇討論中, 有人說他們公司2/3的人都自提6%,總共12%,月薪7~8萬,十來萬的在大公司不少,這樣提撥30年再加上勞退基金保證最少2年期定存的2倍利率下,就一個中階人員工作30年下來將高達4~500萬,高階的更高,以65歲開始退休來講,自提+雇主提總共12%,我們抓450萬來講,男生餘命78歲,女生83歲,我們以平均80歲來講,4,500,000/15/12=25,000
也就是說每個月可以領24000+25000=49000 , 一個月49000不夠你用嗎?
若以低薪者4萬元來講,40000*12%*30=1,728,000 再加上30年的複利來講,至少都有200萬,一個月平均可以領11,000,
也就是4萬元薪水者80歲以前可以領18600+11000=29000, 80歲以後可以領18600,這樣還不夠嗎? 80歲以上的人很多? 還可以領幾年?
不要說你不會自提6%,這個自提6%大概就等同於軍公教的退撫金,你不想自提6%,那軍公教為何要自提?
愚民政策還有不停灌輸仇恨對立,這樣執政才能簡單輕鬆,軍公教年金改革之後其實公教與勞工的月退金基本上很接近了,
但請別把公教人員當成22K民眾,因為要考上公務員不好考,要考上教師(尤其是小學)更是難上加難,舉個例子,年金改革後一個小學老師教書25年可以領月退(中小學教師年齡至少要在58歲以後才能領,公務已改成65歲才能領),新制約一個月可以領4萬,若是碩士學歷大約領4萬5,大家覺得很多嗎? 也不想想小學老師有多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