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wei wrote:
有過募集現增公司及...(恕刪)
我相信公家機關的公文是以郵戳或收發室收到的時間為準,也需要處理時間,但這件違約案你看中國信託和金管會根本是扯爛仗
先是中國信託在9/19登報說:8月19日當確認沒收到百尺竿頭母公司匯入款項後,已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報
而金管會更妙,當晚火速開罰三百萬,並說:當時還請中信銀須要求百尺竿頭需在8月22日務必提供「匯款指示證明文件」,但22日上午,中信銀卻「片面」公告延後到31日交割且沒有提供匯款證明文件
迄今沒看到雙方提出當初的公文往返紀錄還原整個流程,或許金管會從頭開始就不想擔終止收購這個責任,當初只是口頭指示把球推回給中國信託,最後被登報反咬一口,才趕快使出「重罰三百萬」這個大絕招
JerryLee2005 wrote:
我相信公家機關的公...(恕刪)
其實整件事看起來金管會責任最大
怎麼不是向他求償呢?
整件事看起來是各自打如意算盤
X陞:認為整個收購案不會過,只是想炒股 拉高股價(但想不到金管會核定)

XXX頭:只是人頭 一顆旗子 替死鬼
XX銀:
在9/19登報說:8月19日當確認沒收到百尺竿頭母公司匯入款項後,已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報
但是金管會只是要中信銀須要求百尺竿頭需在8月22日務必提供「匯款指示證明文件」
並未正式回覆公文
沒有公文,XX銀進退兩難,無法將股票馬上退還投資人
退還,會遭XXX頭提告,因為沒有公文
並不合規定,而重點是金管會沒有核覆公文
要收購案取消,不是XX銀直接決定
這個案子看起來是大官欺負小官(就像上級長官直接口頭講:你 看 著 辦),然後責任就推給你
真正適核定這個案子的人(單位)才是該負責的人
XX銀只是依規定而已
把事情導向....
整件事情都昰"阿共仔的陰謀"
拜託
在電玩產業裡樂陞是什麼腳...
一付老共想把台灣電玩產業吃掉
找代罪羔羊嗎?
果然是綠色執政...
什麼都是對岸的搞的鬼
坦白說...
我同情原本樂陞的股東
好好的一間公司被幾個人搞成這樣
但.....
我一點也不同情收購公告後才買來參與收購套利的人
套利本來就有風險
本來就要承擔風險
不要告訴我相信政府這種鬼話
是相信你們自己的判斷....
其實這檔股票我一直想放空
只是我不做空...
為何??
因為我不喜歡把自己的快樂
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所以明明覺得收購有鬼
(價格明顯不合理,38,000張,從市場拉2根漲停就買到了,幹嘛高價買)
(可轉債就更好笑了,擺明了要轉成股票來賣)
但一直沒有出手
我支持受害者向加害者求償
但我反對....
堅決反對
就是反對
自救會要求國家先墊款賠付
或叫中信金買單
投資本來就有風險
不然買政府同意上市櫃公司股票賠錢的
都可以歸類是金管會的疏失
都叫政府賠錢就好了
有這種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