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lianglee wrote:人家上萬張都敢買了,怕啥! 守住跌停打開,只盤不拉。就怕是政府出來買的…政府都可以為他打破遊戲規則,另立條款。新股重新上市第一天漲幅無上限,一次到位。錢歹賺,先看今天再說。
精實新聞 2009-12-15 12:52:05 記者 蕭燕翔 報導外界高度關注「華碩(2357)條例」,證交所15日早上召集主管機關、學者、產業公會及上市櫃公司代表,召開公聽會。證交所主管指出,因應企業併購、分割、減資多元化,為求一體適用,未來將把適用範圍由分割減資,擴及以轉投資股票取代現金減資股款標的。投保中心也提議,可縮減新公司簡易上市時程,降低流動性疑慮。15日公聽會總計有證交周邊單位、券商公會、投信投顧公會、股務公會、投保中心、私募基金、上市櫃公司及學者等代表,總計近50人與會。證交所主管表示,現行證交 所營業細則第67條及67-1條,內部雖可做為相關施行面的參考基準,但為求定義更形明確,此次會將分割減資、以子公司股票代替現金減資股款等,一併納入適用範圍。證交所主管指出,與會代表多認同,放寬分割減資後復牌首日的漲跌幅區間,但對於復牌交易日的重新上市參考價,各方說法不一。證交所傾向,採總市價原則,亦即以分割減資公司最後交易日的總市值,扣除受讓公司等值市值後,以減資後新股數換算參考價。現場則有與會者傾向,以分割減資前公司總淨值,扣除受讓公司淨值,除上減資後新股數,作為開盤參考價;至於漲跌幅上限則採市價/淨值孰高者的1.07倍,作為漲停參考價,孰低者的0.93倍,作為跌停參考價。該主管解釋,市值/淨值為基準的兩種參考價,不一定孰高孰低,要視個別情況而定,且此僅限於分割減資交易標的,屬未上市櫃者,若屬上市櫃者,則以公平市價為基準。不僅分割減資個案,為求一體適用,證交所此次修改營業細則,也將現金減資股款以轉投資子公司股票代替者,一併納入內,參考價計算方式回歸分割減資標準。也派員出席的投保中心代表則提議,能否縮短新公司上市時程,降低換發新股流動性疑慮。證交所主管解釋,減資分割適用簡易上市條例 ,條文中僅規定一年內得以簡易上市,詳細時程仍須視發行公司及承銷商相關規劃及送件時程而定。證交所主管說,現階段會綜合各方意見,修改營業細則後,呈報主管機關。市場也推算,華碩勢必將是首家適用新規的上市公司,未來能否透過縮短新公司上市時程,為華碩(2357)股東換發未上市和聯控股的籌碼流動性解套,還值得關注。==================================================================這是華碩條款嗎?! 看來大公司在台灣 都過的真爽有政府會幫忙 財團 拼命壓炸勞工 !
jackyad wrote:其實真的希望華碩會跌多一點,不然很多大老闆會有樣學樣,永無寧日,那一天不小心就中槍了 此例一開, 後面肯定會有更扯的asus減資案,政府絕對是推手所以跌多跌少改變不了事實..這屆華碩董監事似乎取消獨立董監了所以董事會全部是公司派天下..這樣要招開臨時股東會也開不了只有找投資人保護協會..聘律師要求公司照減資案消息公布前的價格買回只是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