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土牛 wrote:學生自然須負起法律責...(恕刪) 更多人讨论,有什么用?我说句实在话,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其他外行跟着瞎起哄,最多就是看个热闹不管网上,还是民间,都讨论不出任何有建设性的东西,全是胡乱扯淡,打发时间这帖子讨论了十几页,有几个人看过完整的协议内容?又有几个知道WTO架构下服务贸易协议该怎么签?又能有几个人知道和调查对协议内容里对台湾行业的影响,整体评估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估计全台湾,能把这三个问题答清楚的人,没超过50个。到服贸,就因为听说了一点,看了点新闻,就都变成专家了?这就是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