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3%!!!不是法定5%而已嗎。
sxqert487 wrote:
你轉錯帳號是你朋友...(恕刪)
那被匯入人可以要求收取手續費嗎?
你自己糊塗
別人卻要花時間幫你處理善後
好像不公平吧
而且,要是我人長期在國外,不知道被人匯錢入我帳戶
這樣就要被兩光的人告侵占,很隨小啊
還有
一定要被匯入帳戶金額的低于被匯入金額才算侵占嗎?
要我不缺錢,我就放著了

shark0725 wrote:
沒有對方地址怎麼寄存...(恕刪)


存證信函沒有效力,你還想要寄那作什麼?

返還不當得利(此篇為被告上訴判決主文,一審判決找不到)

1> 如果你覺得35萬還在他戶頭 >> 起訴+假扣押(保全標的<<就是你轉入轉錯的那帳號,避免他把錢領去用掉)

2> 如果你覺得他已經領去花了 >> 聲請支付命令(500元),法院會發查址函給你,再去戶政調他的戶籍謄本,這時你就會有他的ID及地址,再去他家拜訪一下。

3> 記得,若要透過法院訴訟,你要自證你所轉入的那個「約定帳號」對方無法律上的原因收受。

4> 言盡於此,若有不懂,請找法院的訴訟輔導科 或 去電當地派出所 請教詳細方式。

自已的35萬自己要。
謝謝您的告知!非常清楚
sdavid0131 wrote:



存證信函沒有效...(恕刪)


不當得利還堅持不還就是侵占罪了

這也是100%會成立

如果對方明知還不肯還,就是故意侵占罪
這篇的回文有的真的神奇,什麼叫匯錯了自己認賠?這當然可以提告啊,通知銀行聯繫你又"不肯"返還,當然可以告你不當得利。使用掉還能告你侵佔。
1.趕快去報警 不要再拖了;也許請警察幫忙聯絡看看會有效果

2.假如是我,會打電話到他姐姐[上班的地方],請他姐姐幫忙
不幫忙,就請他姐姐的[同事]轉達
如果認識他朋友或父母,也要一併去拜託幫忙
一方面,人都有家醜不外揚的心態,原本以為做壞事不會讓別人知道,打到上班的地方會很讓人緊張(當事者沒工作只好請姊姊幫忙了);另一方面,真正的請他周圍的人勸他不要想不開

一定要告知可能的結果,刑事上可能會有那些罪責,民事上,最後可以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如果他沒有任何財產就糟了)

3.要到錢以後把他們都加入黑名單

可以提告的..之前就有案例了
對方不還就直接告吧刑法侵占罪了..不要跟他囉嗦了.
這案子好怪
為何不熟的朋友
竟然會跟自己的銀行做約定帳號
通常會跟自己帳號作約定帳號都會是本人的帳戶
去銀行申請時 是要本人蓋章申請
你的這個朋友的帳戶還真怪
應該有什麼你沒說清楚的地方?
錢匯錯帳戶,第一步應該是請銀行或郵局等等,聯絡對方帳戶所有人,請對方把錢退還,若對方很明理願全額退還,當然是最好。如果對方拒絕退還或藉故推託,也可協商看看,能否包個紅包給帳戶所有人解決此事。再不行的話,對方很可能就是鐵了心不還錢,此時只能透過訴訟處理。

若對方霸佔款項不還,甚至將錢領出來花掉,在刑事上可能涉及侵占,可直接向警方,或當地的地方檢察署控告對方涉侵占。報警或提告後,對方可能會因為怕被法辦而還錢;但也可能辯稱他根本不知道匯錯款,所以是否構成侵占罪還很難說。也有可能遭對方反咬誣告,屆時情況會更加複雜。

因此,在提出刑事告訴之前,建議你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匯錯款的不當得利。判決確定對方就必須歸還這筆款項,否則亦可根據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查扣對方的存款或查扣不動產拍賣抵償。

以上是朋友碰到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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